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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民众开车或骑车到台北市公有路外停车场内缴交逾期停车收费单,即日起不收停车费。
很多民众常会忘了停车费的缴交期限,台北市停车管理处提供民众缴费宽限期,过了收费单期限的七天内(即开单日十五天内 ),还是可以到台北市所有公有路外停车场管理室缴费,即时连线销单。
但有民众抱怨多一个补缴机会虽然很方便,但开车或骑车前往停车场缴费,至少得再多付半小时的停车费,感觉停管处像是在收“手续费”。
停管处营运科长黄莉雅说,即日起,只要进停车场付逾期停车单,可同时将停车磁卡交给管理员,取消停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