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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台工作香港情报员 人权日控诉台府离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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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1980年间为台湾蒋经国政府潜伏大陆搜集情资,而遭中共以“国民党派遣特务”罪嫌逮补入狱的香港情报员,10日国际人权日,来台控诉台政府的离弃,诉讨薪饷美金32万元。

“蒋经国总统会像爱护他自己的眼珠一样的,爱护他下属的情报工作人员”。香港海峡两岸关系受难者协会理事长陈景圣说,他当年被这些话所感动,加上家族被中共迫害的背景,台湾军情局很快就看中他。混进了大陆,也有所表现,成功策反一位中共书记,此书记后来也求见总统受阻。

本月3日陈景圣等人,专程来台求见马总统,却被中央党部大陆事务部副主任徐新生以“国民党没有钱,不能比照每人索赔美金32万元,不然你们可以招开新闻记者会”。

陈景圣等人4日真的召开记者会,却被一名自称国防部反情报单位的人员现场恐吓,要委托律师王可富交出新闻稿及注意安全,草草结束。


曾担任马萧后援会会长的国际律师王可富,也希望马英九能落实人权。(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劫后余生 生活难维持

香港海峡两岸关系受难者协会是一群曾为蒋经国政府吸收,卧底大陆做情报搜集工作而被中共逮补入狱的香港情报人员。9名成员,被中共判刑13至15年或死刑,回到香港一无所有,靠捡垃圾或摆小摊维生。

2005年2月5日总统公布“情报工作法”,第二十四条“情报人员因从事情报工作而丧失人身自由时,其隶属之情报机关在其获释前,应照常支给与其薪俸、加给及其他给与相当之补偿金,并应尽力营救之。”

陈景圣1980年工作时月薪200美元,被关13年,出狱后的隔年军情局给2万元美金。协会的名誉会长姜建国2001年出狱后,领到3万元后仍持续每年寄信给军情局,还能领到2,000或3,000美元,中间漏过几次没给,直到2008年。

陈景圣表示,入狱期间,母亲、太太、女儿相继去世,军情局从来没有表示,照顾家属,令他心寒。2006年看到曾与他同一监狱的台湾情报人员李俊敏获释,补偿32万。以现在的物价,使他燃起再次争取的想法。

为台工作情报员皆适用“情报工作法”

敌前敌后作战返台官兵权益促进会会长岳正武表示,“情报工作法”不论任何国籍为台工作皆适用。他说,政府补贴的生活费每个情报人员不尽相同,但都受到照顾。

姜建国说,我们不相信,国民党政府跟共产党一样没有人权。今天来台不是要饭,是要回应得的工资,只希望晚年能过得安稳。

陈景圣表示,法律前人人平等,希望台湾政府能比照李俊敏的案子,能赔偿香港为台工作的情报人员24至32万不等的薪饷。

立委帅化民表示,为台工作的情报人员,政府是有责任照顾,但有些人拿了一次还觉得不够,这样的例子是有的。但他补充,此案情况他不清楚,不能具体说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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