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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幽灵人 自首重获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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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吴岳修/台北报导〕一名陈姓男子偷渡回台,过了22年宛如幽灵人口的“离境人生”,今年3月陈某自首,检方以逾法定追诉期不起诉处分,近日陈某成功申领到一张新身份证开始新人生,他说:“这是这辈子收过最好的耶诞礼物”。

记者采访陈某时,他道出自己离奇的人生,表示整件事始于76年7月3日,当时他住台北县汐止,因故前往中国福建厦门洽公,由于政府尚未全面开放民众赴中,他先由台湾搭机前往香港,再辗转进入中国。

他在厦门办事期间,父亲过世,急于返家奔丧,没想到护照及台胞证均遗失,虽急向中国官方单位申办证件,但办理旷日废时,他苦候10多天未见护照核发许可,遂在当年7月底透过人蛇集团,从厦门搭渔船偷渡到金门,再持身份证搭国内线班机返台。

陈某说,他回台后,曾向辖区警察局及航警、入出境单位询问如何处理自身情况,但遭各机关互踢皮球,也因他仅属“离境”,未遭通缉,再加上工作忙碌,碰了几次壁后就将“偷渡”一事搁置不理。

陈某表示,他的生活一切如常,依然工作赚钱,遇有警察临检或违规被开红单,他出示身份证也无人察觉异状,每年报税期间也会收到税单,但困扰之处是,不能出国旅游、结婚无法登记、不能投票,连儿子跟女儿出生也无法报户口,只能从母姓,因为没有健保卡,生病只能自费就医,94年全面换发新身份证时也无法领证,让他过了4年没有身份证的日子。不过陈某笑说:“习惯就好,我也不觉得怎么样”。

直到今年3月,陈某决定“验明正身”,向士林地检署自首偷渡,因逾法定追诉期获不起诉处分,他拿着不起诉处分书向入出境管理局等单位申请撤销离境登记获准,进而申领到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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