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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纠正最高检 要求调离朱朝亮吴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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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11日电)监察院调查指出,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在侦办过程曾私下与被告前总统陈水扁通话或见面,已违反检察官办案守则,应将两人调离特侦组,今天通过纠正最高检。

监察院通过对最高检察署的纠正案。根据监察委员李复甸表示,纠正理由有多项,包括监察院调查发现,吴文忠在兰若精舍与陈水扁私下碰面,是不当的行为。

另外,朱朝亮部分,调查发现,朱朝亮曾私下与陈水扁通过电话。根据调查,朱朝亮与张玮津通电话过程,张玮津曾把电话转给陈水扁,让陈水扁直接与朱朝亮通话。

监察院调查指出,朱朝亮与张玮津于办案的敏感时间有电话通联,几天的通联记录多达7次,时间加总超过36分钟,但监察院基于办案无法公开这部分,所以不能进一步说明内容。

对于朱朝亮与陈水扁私下通电,监察院于2月5日正式约询检察总长陈聪明时,已获得陈聪明的确认。

对此,监察院认为,吴文忠、朱朝亮两人已经违反检察官办案守则及法律人的伦理规范,要求最高检察署应将两人调离特侦组。

此外,对于特侦组侦办过程中,多次泄漏机密,监察院提出纠正。同时,监察院调查发现,特侦组的人事名额可达16人,但在国务机要费、特别费众多案件时,却迟迟不加派检察官人数,至今才8位检察官,对此,监察院也提出纠正。

另外,监察院也特别澄清,调查特侦组,绝无干预司法的疑虑,李复甸指出,民国45年,监察院、司法院、行政院等三院曾经开会,决议监察院对于办案有必要时,不论法官或检察官是否在侦查案件中,都可以进行调查,因此“监察院绝对没有干预司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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