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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失业给付 拟仿日韩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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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失业给付全面延长有谱?台湾劳委会昨日邀集劳团与专家讨论全面性延长失业给付的启动条件,会中达成共识,将参考日、韩,援以失业给付请领状况作为启动延长失业给付的基准。

韩国连三个月逾3%即延长

若比照韩国标准,台湾失业给付请领人数连续三个月突破十六万人,约相当就业保险失业率超过三%,就可将失业给付请领期间从六个月延长至九个月。目前台湾参与就业保险的劳工约五百三十五万人、6月领取失业给付约十三万人,换算出就业保险失业率约二.五%。

修正案10月前送行政院核定

就业保险法3月修法通过,除将中高龄及身心障碍者的失业给付领取由六个月延长至九个月,也授权劳委会得视状况将失业给付全面延长到九个月或一年;劳委会昨邀集专家及劳工代表讨论,除失业率,有无其他指标可作为全面延长失业给付的参考条件。修正案最慢10月送交行政院核定。

会中专家们多认同将日、韩采用的“就业保险失业率”进一步针对台湾状况修正后作为启动标准。劳委会劳保处科长白丽贞指出,“就业保险失业率”是以参加就业保险的劳工人数作分母、领取失业给付的劳工人数为分子,计算出类似参与就业保险劳工的失业率。

韩国须连续三个月就业保险失业率超过三%,或连续三个月失业率超过六%,才会启动。日本则须连续四个月就业保险失业率超过四%,且初次认定失业人数占被保险人数比率连续四个月未降,才会启动延长。韩国曾在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启动相关机制。

劳工阵线主张分两阶段给付

由于台湾除了失业给付,其他失业救济机制几乎付之阙如,台湾劳工阵线主张,启动延长失业给付机制应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客观“数据门槛”不应太高,达到门槛后,由劳委会主委组专案委员会进行第二阶段“实质认定”,考量实际社会感受与失业劳工冲击后,做成延长失业给付月数的决议。

学者吁由劳资政学共同决定

台大国发所教授辛炳隆也认为,千万不能把启动机制订在死板的数字上,要配合主观意见,由劳资政学组成委员会,判断是否启动。如要援引国外标准,为何是日、韩,而非比照美国由总统行政裁量决定是否启动。

台湾劳工阵线协会秘书长孙友联表示,失业率持续破历史新高,三个多月来劳委会却迟迟未订定办法,根本是刻意拖延,明显有行政疏失,劳委会应于一个月内拟妥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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