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大纪元8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建华/特稿
“权利车”虽比市价便宜许多,但买主除了有“使用权”外,几乎没什么实质保障的“权利”,随时还会被债权银行拖回,提醒消费者注意,切莫因小失大!
所谓“权利车”,是指已设定动产担保抵押,仍积欠银行贷款而私自转让使用权的车。
一般而言,权利车的来源包括:原车主缴不起银行贷款,又把车辆拿到当铺典当,过了3个月后没向当铺赎回而流当,车辆就成流当“权利车”。或是车主缴不起车贷、急需变现,将车有偿让渡别人,这类车子也叫“权利车”。
权利车的适法性,若“原牌”上路,随时有被债权银行拖回的风险,至于若“贴牌(悬挂其他车牌 )”上路,一旦被查获,警察也会开一张“牌照借供他车使用(这是罚借牌车的 )”,罚3600~10800元。
权利车的买主虽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但若不纳税金,牌照4年后一样会被注销。牌照若被注销,遇临检时会被扣车。而“权利车”若不续保强制险,一旦车祸发生,保险公司理赔与否?恐还有争议;买权利车,可说麻烦一堆,奉劝消费者还是不要因小失大。
‧ 小法典(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