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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撤展损主权 台新闻局: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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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柯玉立台北报导)领取国片辅导金的电影《渺渺》,日前配合中国及香港,撤出墨尔本影展,抗议主办单位播放流亡海外的维吾尔族领袖热比娅(Rebiya Kadeer)为主角的纪录片。台湾新闻局长苏俊宾6日表示,片商未事先告知新闻局而径行撤展,影响台湾的国家主权与人权形象,他对此表达强烈抗议。

苏俊宾说,就合约层面而言,片商(泽东电影有限公司)领有辅导金,其权利义务是要代表国家,并且以签订辅导金合约的片商名义参展。新闻局现在要检视片商是否违反合约,是否没代表台湾,或未以签订辅导金合约的片商名义参展。

苏俊宾认为,辅导金的意义在鼓励片商对外宣传台湾,为国家争取荣誉。片商在未事先告知新闻局的情况下径行撤展,引发众多媒体关注,甚至被解读为配合某些地区或某些国家的抵制行为,对国家主权及人权形象有影响。就国家形象层面而言,他要表达强烈抗议。

苏俊宾说明,片商找其他资金合拍是很常见的事,拿台湾的辅导金,出产国家就要有台湾,他强调,依法论法,就合约论合约,已请片商提出相关资料证明是否依合约参展和报名。

制作《渺渺》的“泽东电影公司”日前说明,退出墨尔本影展完全是基于电影操作的商业考量,绝非配合大陆抵制影展,而“渺渺”参加影展时有使用台湾及泽东公司的名义,完全符合辅导金的合约要求。新闻局电影处则表示,泽东公司送来的资料并不完整,要等到泽东补齐资料后,才能判定泽东是否有违反合约,并研究该如何处理此事。

民进党立法委员林淑芬日前指出,依照新闻局公布2005年度“国产电影长片辅导金办理要点”,明文规定“自制”拍片申请人资格,企画案应以“中华民国国民依中华民国法律设立之电影片制作业为申请人”,换言之,申请人必须是国内的制作公司,而《渺渺》的资金来自于“香港泽东电影公司”,但申请辅导金时却是“台湾泽东电影公司”,显而易见的,“台湾泽东电影公司”只是用来申请辅导金的空壳公司,主导权全数在香港泽东的手上。

林淑芬进一步指出,依照2005年度“国产电影长片辅导金办理要点”,领有辅导金的电影必须参加新闻局指定的影展,否则将追回全数辅导金,此次“渺渺”退出墨尔本影展,显有违反此点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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