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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修法爭議 台政院:尊重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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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1日電)立法院昨天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引發影響新聞自由爭議。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今天說,尊重立法院的修法過程,「現在也不可能撤案」。

根據二讀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未來媒體新聞報導涉及個人相關資料,須先告知當事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尊重言論自由向來是NCC立場,草案排除媒體免責權,NCC擔心日後會影響新聞自由。

江啟臣晚間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尊重立法院立法過程,「現在也不可能撤案」,若立法院不過就不過了。政府尊重新聞自由,但也希望媒體自律並尊重人權。

不過,行政院官員說,一定是行政院支持的法案,才會送請立法院審議,也不會干預修法過程。

行政院官員表示,新聞自由、個人隱私與尊重人權,某種程度須找到平衡點,且被社會大眾與媒體接受,但關鍵點可能會是在個案是否涉及社會公益。新聞媒體有新聞自由,但本來就要善盡查證義務,報導是否侵害個人自由與基本權益,須視報導是否為社會公益。

他說,若報導一個侵害社會公益的人,還要事先告訴,媒體就會失去監督角色,某種程度這確實有衝突,這幾個原則間將來如何達到平衡,是修法最具挑戰的地方,可能未來在施行細則須有通盤考量,否則遇到爭議就case by case,看法官怎麼判。

行政院官員表示,從媒體道德來說,基於社會公益須報導時,媒體未來可能會更謹慎,特別是涉及隱私部分,可能查證會更完整,某種程度有警惕作用,但是否警惕太過,會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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