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振榮:簡論茉莉花革命之「聚集」

武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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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8日訊】■聚集不是集會

集會是一個法律上的概念,現代法治國家幾乎都立有《集會法》,即使中國這樣的專制國家,在1989年也立了此法。在此法生效起的20多年後,我沒有聽到過一例中國公民合法集會的事情,可見,這一部法律的出台變成了一部名副其實扼殺公民集會的惡法。

但是,儘管惡法當道,中國公民法律意識與日俱增卻是誰也否認不了的實事,問題是,當保障公民集會的法律在變成扼殺集會之惡法時,中國公民與惡法較量的形式卻是獨創一格的。他們沒有像世紀前的其他國家公民那樣認為「惡法不是法」,用硬對硬的方式起而直接反對惡法,而是避開惡法,在法律範圍之外去尋求直接而又獨特的表達方式。於是,就產生出了聚集和散步——這種法律之外的公民抗議行為模式。公民要散步,法律管得著嗎?人們要聚集,法律能管嗎?可見,這是一種「以軟對硬」的方式,這種方式也是我們中國人的老方式,浸透著「以柔克剛」的中國哲學思想。

近20年一來,特別是在近10多年的時間內,中國民間彼伏此起、連續不斷的維權運動使得公民日常生活的聚集和散步變成為一種日趨成熟的抗議方式,於是,在日常生活的層面上出現了一種具有「中國特色」的「軟對抗」模式,大傢伙聚集在一起(如老同學、老戰友,老同事聚集),難道要到公安局去申請嗎?人們要散步,出去走一走,難道也要得到公安局的批准嗎?

按照詞典意義:「聚集:集合,湊在一起,如|廣場上聚集很多人」(《現代漢語詞典》第686頁)。聚集在一起幹甚麼?沒有下文,可能是看熱鬧,也可能是搞慶祝,也可能瞎胡鬧……,總之,它沒有「負責人」,是日常生活的一種常見現象,和法律上的集會不同,是法律意義上的集會的一種事先展開,目的是避開惡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二章「第八條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必須有負責人。
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申請書中應當載明集會、遊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標語、口號、人數、車輛數、使用音響設備的種類與數量、起止時間、地點(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線和負責人的姓名、職業、住址。 」(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與此連帶的是第四章所例舉的「法律責任」,如果集會出現了違法行為,負責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可聚集沒有「負責人」,也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許多人聚集在一起看熱鬧,或者看花,或者瞎胡鬧,瞎起鬨,法律是沒有能力追究其責任的。原因很簡單,它本身就是一種無責任行為。法律能管理它可以管理之事,法律之外的事情,法律是沒有能力管理的。由此,人們同惡法的較量,是把它擱置到一邊,在日常生活的領域裡開闢另外一個戰場。在這個戰場上
法律禁止人散步嗎?
不!
法律禁止人上街嗎?
不!
法律禁止人聚集嗎?
不!
那麼,人做法律不禁止事情之行為就是合法的。因此,中國社會如果像當權派標榜的那樣是一個「法治國家」,人們就有散步的自由、上街的自由和聚集的自由。

可見茉莉花集會的合法性不是出於理論之途徑,而是它可以受到法律常識的支持,如果茉莉花聚集是一種公民活動,那麼,禁止茉莉花聚集的警察和武警所出示的理由就不是法律的了,進一步的分析認為,他們是用非法的手段禁止公民聚集的。在2月27 日發生的事件裡,全世界人都已經看到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警察和武警以非法的方式禁止公民聚集,中國「法治國家」的畫皮就這樣地給徹底地撕開了,公民散步、上街和聚集的自由都已經失去了——這樣的事情,恰恰為中國為甚麼會發生茉莉花革命提供了「理由」。人們終於明白:在沒有自由的社會或失去自由的國家裏,才會發生茉莉花革命啊!

上述情況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了中國統治者們目前已經遇到了巨大的危機,因此,為了防止危機在當下發生,他們可以動用一切非法的手段來禁止茉莉花聚集,而全然忘記了他們自己所許下的「法治」的諾言。還記得在2008年,中國當權派向世界承諾了「 新聞自由」,可在27日的茉莉花聚集中,他們竟然對採訪聚集的外國記者們「動粗」 ,表面上看,這是專制主義者們的「強大」,實事上卻暴露了他們的極度虛弱——可不是嗎?他們在面臨一場「遊戲式的街頭鬧劇」時都感覺到了權力寶座的動搖啊!

■聚集的意義

法律上的集會的意義是由集會負責人在事先就擬定的,是他們(一小部份人)賦予了集會的意義,可是呢?在茉莉花聚集中,我們根本發現不了它的負責人,我們能夠看見的是一些網絡推手,而推手們在操作時,對於被自己「推」的運動到底有多少人參加?根本就心中無數,規模有多大?也是心中無數,而在法律的集會一事上,集會負責人對於參加集會的人數、集會的規模都是心中有數的啊。所以,和一般意義的集會不同,人們在聚集中看到的是一種「無序現象」,它的意義和價值之不在於事前就已經具備,而是意義和價值之實現於聚集行為同步、同時。

因此,消極地看,它沒有意義,你說它是瞎胡鬧,一點都不過分,可是,實質地看,它卻有著一種非常巨大的潛在力量,以至於中國的當權派們在它尚處於「潛在」階段時,就已經發現了它的可怕性。

在自由集會行為中,集會的負責人和集會的參與者之間存在著意義的分配和意義的接受這樣的一種組織關係,可是,這種組織關係在茉莉花聚集中卻不存在。在聚集行為中,沒有一個可以分配意義的中心,自然也就沒有意義的接受者,在意義的層面上大家是平等的,沒有傳統的「領導者」或「組織者」之區別,誠如《聖經》上所說的: 「螞蟻沒有元帥,沒有長官,沒有君王,」但是「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的時候聚斂糧食」(《箴言6章7-8節》)。用我們現代人的話,這叫「自組織」,是人類中一種很原始的組織行為,所以,在聚集現象中,雖然沒有人給聚集以意義,但是,在聚集中出現了意義,產生了意義,實現了意義。

為甚麼會這樣呢?茉莉花革命和20世紀以前的傳統革命有一個最明顯的區別,它是一個在網絡世界裡掀起的革命,是網絡文化所具有的「分部式模式」和「分部式存在」 造成了革命的「湧現」現象,「事物的湧現都依賴於一定數量的個體」,而網絡世界的虛擬功能給「數量」以「真實」性,於是,就出現了虛擬數量和真實數量的疑似性,而憑藉純粹數量之飆升,就可以在一瞬間造成「革命的形勢」。

「網絡文化」,依據某一位學者的意見;「是一面非控制的旗幟,網絡在哪裏出現,哪裏就會出現對人類控制的叛逆者。網絡的符號象徵著心智的迷茫,生命的糾結,以及追求個性的群氓」(《失控》凱利.凱文著)。所以,在不民主的國家裏,網絡革命是一種性質上不可控制的革命。在今天,中國專制統治者們滿有信心的認為他們可以控制和扼殺這一場網絡革命,原因是他們根本就沒有瞭解網絡的特性,他們是獨裁者、是專制分子,而不是「網民」,因此,他們雖然也可能和普通網民一樣地上網,可是,網上的事情和網絡的世界,他們卻沒有搞清楚,於此一致的是,所有對中國茉莉花革命失望的人,也大都忽視了網絡世界的特性,沒有看到網絡世界的那「一面非控制旗幟」,於是,他們就杯具,把網絡當成了電視或者報紙,以為網絡世界裡有一種如電視台和報社那樣的「中心」存在,控制了它,就可以控制事物。

■心照不宣

對於參與茉莉花聚集的人來說,聚集意義是心照不宣的。於是,茉莉花革命和傳統革命的一個重大的區別是它少了個意義的「宣傳」和「普及」階段,而這也是網絡特性的最好體現。在網絡世界裡雖然存在著不可計量的事物,唯獨不存在「網絡領袖」之類的人物。在網絡世界裡,存在著大量的「網絡紅人」,但是,他(她)無論如何都不是傳統意義的「領袖人物」,因為,他們所具有的只是「人氣」而已,沒有別人不具備的東西。所以,他們帶給別人的東西不是「真理」,也不是「未知的事物」,而僅僅是人對事物的興趣。如果我們已經發現茉莉花革命在一場由網絡引發的事件中醞釀著,那麼,我們就可以知道它是一場「革命領袖」「沒有到場」的革命了。

換句話說,這樣的一場革命是在沒有領袖領導的場合下發生的,它給那些真正具有領袖素質的人們搭建了一個可以展現其才華的舞台,於是,在茉莉花革命的最初階段上,未來的領袖人物失去了傳統意義上的「功勞」,而這樣的事情恰恰是經歷過傳統革命的國家中的「革命領袖」在「革命後」變成為「獨裁者」的一筆巨大「資本」。試想一下,前不久,被突茉莉花革命之風吹「飛」了的本.阿里在1987年11月7日發動的「不流血政變」中,他是以「革命英雄」和「革命領袖」的身份佔有了那一場也叫 「茉莉花革命」的革命「功勞」的,從而建立起自己在突尼斯統治24年的政治「資本 」。

可見,此一場心照不宣的茉莉花革命已經「挖」了傳統革命中那種可以使革命領袖變為獨裁者的「牆角」,給茉莉花革命後的社會一種非常「民主」的「土壤」。無論怎麼說,在茉莉花革命的後期,所有可以在政治舞台上施展才能的人,在茉莉花革命的兆發時期都不過是普通的「一兵」,未來民主的「基石」就這樣如此牢穩地給「鋪」 下來了。

在茉莉花革命中,聚集的意義在聚集前是不存在的,如果說它存在,也不外是「虛擬 」的,是驟然的人之聚集造成了意義。把這樣的現象和發生了茉莉花革命的社會狀況連在一起看,是專制主義的過分壓迫、過度壓抑造成了聚集的意義,這也順便解釋了在民主的社會裏為甚麼不存在茉莉花革命的問題。如果我們不滿足於此,那麼,深層次的研究便可以發現,導致茉莉花革命的社會和國家裏原本就存在著一種被獨裁者們壟斷了的「革命意義」,如果說這種「壟斷」不同於商業壟斷的話,那麼,獨裁者的 「壟斷」行為好像是給未來的茉莉花革命在「造勢」。茉莉花革命其所以一定要勝利的原因也在於「壟斷革命意義」的行為有可能導致出革命意義的「氾濫」,而我們常說的網絡革命,就是它的「濫觴」。

茉莉花革命心照不宣的又一個事例還在於獨裁者們對於聚集也是「心中有數」的,被聚集起來的人群絕不是「好奇」,或者「看熱鬧」,而是隱藏著推翻專制政府的革命目標,所以,他們在中國茉莉花革命的綵排時期,就出動了「防暴警察」不是沒有用意的,只是他們認為用「暴力」可以消滅茉莉花革命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

茉莉花革命是一場非傳統的革命,所以,它咋一看,好像是和平的,其實,它也可能表現為「武裝革命」或「暴力革命」,目前利比亞的茉莉花革命就是例子啊!

一場完整意義的茉莉花革命不但是和平的革命,同時也包含著「暴力革命」,和某些人想像的不同,和平性質的茉莉花革命沒有排斥「暴力革命」成分,也沒有卸載「暴力革命」,相反它給「暴力革命」以價值支持,當和平方式不起作用時,「暴力」就成為革命的承擔者。茉莉花革命沒有照顧中國知識份子的那種「非暴力革命」的情結,它好像說:「我兼備『和平』與『暴力』的兩手!」

■參與第一

政治敏感的人可以事先預知茉莉花革命,但是誰也沒有事先論證它。對於我們中國人來說,它是一個完全新鮮的事物,理論上的論證並不重要,重要是是參與。因此,我們對於茉莉花革命能說的話是:參與,參與,再參與!

最後,我要說的是,在民主革命百年紀念的這一年之正月十八,中國發生茉莉花聚集事件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巧合,而是「革命之犁」「耕耘」過的中國「土地」在經歷了一百年時間之後,一定要開出「民主之花」的「歷史必然性」之反映。

2011年3月4日 (首發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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