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22日訊】由於權益引起所有的問題和紛爭,而權益的保障來自法律法規。但是現在卻是有法不依,所以,老百姓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無法可依,屬於法律法規的不健全,馬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就可以呢。
但是有法不依,則沒有辦法。法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基本。政府是法的執行機構,而現在的關鍵是政府有法不依。唯一的途徑就只有重新建立新的政府政權機構。
現在是誰在違法?是政府機構。強制拆遷,大量的冤假錯案,食品安全,環境污染,腐敗,貪污,受賄等等問題的存在,根源在於有法不依。
強制拆遷,本身就是一種嚴格違反法律的行為,而政府機關為了政績以及資本家的利益,置法律於不顧,肆意侵犯老百姓的合法利益。有錢人,為了個人利益與政府機關狼狽為奸,通過侵犯損害老百姓的利益,為他們自己牟取利益。
當前中國的法治甚至還不如過去的封建社會。封建社會的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很多時候在法的執行和實施方面是相當嚴厲的。在過去的封建社會,一旦出現有法不依,結果就是一個王朝的毀滅,最終被新的王朝取代。
為甚麼會有法不依?把握權力的個人為了謀取個人的名利以損害公眾的權益為基礎。
在封建社會的皇帝只有一個,而現在的中國,土皇帝卻有無數個。從小小的村長到省長,手中都擁有無與倫比的權力,掌握著一定數量的老百姓的生死。而老百姓早已經成為魚肉,任由其宰割。
法律作為保障老百姓權益最主要的手段。有法不依,導致所有的一切都成為空談。民主、民生、自由、健康、教育等等都成為虛無,成為空中的花朵。
在有法不依的同時,還有非法執法、亂審判、執法不力、執法不嚴、不執法。一、有法難執行。面對政府,面對有錢人,中國的法律顯得很渺小。二、亂審判,權力與金錢可以左右法院的審判。三是執法不力,警察都是白天上班,晚上則無人管。
如何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難道就只有重新建立新的政府政權機構這一條道路嗎。
有法不依,中央的指令到地方都成為一張空紙。政令出不了中南海。不過,中央與地方政府相比也好不了多少。現在的共產黨政府,從地方到中央,沒有一個地方是乾淨的。每一個上級領導都是通過一樣的手段和方式得以晉陞的。自身不正,以何理由來服眾呢。所以,面對下級的胡作非為,上面也只能聽之任之,充耳不聞。而至於大量被查處的違法官員則往往是政府機構自己權力鬥爭的結果。中國的權力機構早已形成很多權力小團體,上海幫、山東幫、四川幫等等。在這些權力小團體在爭權奪利的過程中,失敗者自然就成為勝利者的墊腳石,失敗者的各種違法行為自然會被查處,如此這樣勝利者就可以向老百姓作出交代---他們是在為老百姓做事的。因為從根本上來說,當前的權力機構就沒有一點為老百姓謀福利的意願,完全出於為自己牟取名利的目的,為了達到目的,不得不採取欺騙老百姓的手段。
在地方,權力大於法,執法機構與權力機構狼狽為奸,通過損害老百姓與集體的利益,合謀他們的利益。問題的根本在於地方的執法機構都是由地方的權力機構管轄。如何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執法機構?如何讓執法機構與權力機構完全脫離權力上的關係。
是改革還是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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