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 憲政是專政的天敵

--讀《聯邦黨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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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4日訊】 什麼是憲政?憲政就是限政。什麼是專政?專政就是專制暴政。專政與憲政的區別就在於:專政用強權來建立政府,憲政用自由選擇和慎思來建立政府,並對政府的權力加以限制。著名憲政文獻《聯邦黨人文集》指出,人類面對的難題是:「人類社會是否真正能夠通過深思熟慮和自由選擇來建立一個良好的政府,還是他們永遠注定要靠機遇和強力來決定他們的政治組織。」憲政解決了這一難題。

數千年來,中國主導性的政治傳統是,打江山者坐江山,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它只承認兩種江山:「祖宗的江山」和「打下來的江山」。而所謂「祖宗的江山」最初也是打下來的。江山是打江山者的江山,天下是奪天下者的天下。打江山者傳江山,奪天下者坐天下。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獨佔江山的理由之一是因為曾為奪江山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憲政的理念徹底改變了這種江山與天下觀。按照憲政的理念,「打江山」者並不能自動取得「坐江山」的天然權利。奪取江山時不論付出多少人命或物力的代價,都不構成可以壟斷權力、不徵求被治者同意而獨霸江山天下的理由。因為,為劫掠付出的代價不能構成佔有劫掠品的理由。在憲政之下,任何江山都是大家的江山,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因此誰治理天下要由特定地域範圍內的天下人通過自願表達的同意說了算,表達願意的方式是自由公正的投票與定期的競爭性的選舉。

在世界範圍內,憲政逐步取代專政而成為國家治理的主導手段,自有其深刻的原因。憲政秩序的持久力正在於它正視了現實中的人性。《聯邦黨人文集》洞燭了憲政與人性的契合之處:「政府本身若不是對人性的最大恥辱,又是什麼呢?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統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在組織一個人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困難在於必須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統治者,然後再使政府管理自身。」(第五十一篇)就是說,如果人在本性是天使,無政府就可以了,政府是多餘的;如果人本性上是奴隸,專政就可以了,憲政則是多餘的。人在本性上,既不是天使,也不是奴隸,那麼,憲政就是必須的。就是說,專政是管制臣民的,憲政是管制政府的。所以,從人性出發,人類既需要有政府,同時它又不能是專政。

如何防止政府只管制民眾不管制自己?這就需要靠憲政,由憲政之下的憲法和法律來約束住政治家們擴張權力的慾望和專橫地使用其權力的衝動。因為掌權者們都有一種本性的傾向去擴大、踰越公共權力的邊界。為此,英國保守主義思想家大衛·休謨提出了著名的「無賴假定」,以作為憲政設計的思想指導。休謨說:在設計任何政府體制時,必須把政府裡的每個掌權者「都設想為無賴之徒,並設想他的一切作為都是為了謀求私利,別無其他目標。」「無賴假定」意味著,憲政設計與制度安排的前提是假設所有的當政者都是無賴,假設他們總是有集中權力、擴大權力、濫用權力、任意干預的傾向。阿克頓勛爵也講過:有權必腐,極權極腐。專政把最高統治者當聖人當救星,得到的卻是惡棍、暴君。所以,儘管事實上並不是所有政治家都是無賴,但是,在憲政中必須把他們假定為無賴。中外經驗也表明,只有把掌權者當無賴去加以防範,才能防止他們作大惡,才能限制他們的危害。

真正的、名副其實的憲政必須具有以下三個要素:

1.自願同意與和平施政。憲政要求:政治權力的取得、行使與更迭應當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來獲得公民的自願同意。未經公民同意就上台的執政就不是憲政。所以,有人說,憲政就是不存在永遠的執政黨。任何憲法都不應賦予政府或任何執政者以絕對的、不受限制的、專橫的權力。這也正是憲政所要防範的。

一切政治的共同特點就是其始終伴隨著程度與方式各異的衝突。憲政區別於其他政體形式的根本特點是,它為衝突各方提供了化解、調和與解決衝突的遊戲規則。若是沒有這種規則,沒有衝突也會滋生衝突,一般衝突可能會釀成流血衝突。這種共同認可的遊戲規則便來自於憲政之下的憲法與法律。沒有憲政的社會往往面對兩個相反的結局,即治與亂的循環。這樣的治是假治,而亂則是真亂。與專政相比,憲政就是民眾對政府有和平的否決權,政府對社會行使和平的管理權。

2.有限政府、分權制衡與法治。憲政對國家與政府的權力總是投以懷疑的目光。僅靠定期的自由選舉並不能確保公民個人對國家權力的有效控制,還必須對權力加以分立、制衡。因此,政府權力的範圍就應該受到嚴格的限制,即所謂有限政府。憲政之下,政府必須同時受到憲法對其權力的限制。憲法制定出政府權力的框架,包括政府的權限、行使權力的機制以及通過新法律的程序。

在西方,很多人甚至將憲政視作限政或有限政府的同義詞。可以說,憲政就是限政。在憲政之下,憲法通常是限制政府和執政者的最重要的法律手段。然而,並不是每一部憲法都帶來憲政。憲政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限制政府的權力,阻止一切專斷的政治行為。在憲政之下,憲法是防範政府與執政者,是用來限制政府權力的。任何以防範民眾為目的對政府與執政者的權力不設防的憲法與法律,都是反憲政的。

3.保障權利與自由。憲政在形式上是一種規則體制、一種制度安排、一種治國手段。憲政並不是人類追求的最高目標,更不是最高的價值,而只是實現和保障最高價值的手段。憲政所要保障的最高價值是人類的自由與尊嚴。相比之下,專制暴政則專門踐踏人類的自由與尊嚴。人類的自由與尊嚴是內核,憲政是保護這個內核的外殼。憲政貌似設計的只是冰冷的規則,其實它攜帶了豐富的價值主張和道德立場。它尊重人的尊嚴、權利和自由。所以,與專政不同的是,在憲政之下的憲法與法律,保護人的自由與尊嚴得到保護,保障人的生命權、財產權、追求幸福權、參政權、平等權等一系列基本權利與自由,任何政府機構與個人不得侵犯。而對公民的權利與自由的保障,既維護了公民的尊嚴,又有效地限制了政府的權力。因為,捍衛自由與限制權力是一體的兩面。

憲政的出現也是基於人對自身的新的自我發現,即肯定作為個體的、自主自尊的人。它肯定人性中的善,直面人性中的惡。憲政的意義並不是被動的、犬儒的、純程序性的、與價值無涉的,而是來自於人類的信仰的深處。憲政的目的不僅是要防止專制暴政對人的生命的踐踏,而且在於為人們過上更美好的生活提供機會、創造條件、排除障礙。把上述三個要素植入民主,就得到了憲政民主。在今天,人們所說的民主,首先是憲政意義上的民主,是憲政民主。

憲政是專政的天敵。憲政是關於設防的學說與政治。它要防備專政,不論這種專政是來自政府還是來自民眾。因此,必須通過憲政來保護少數派。憲政就是限制政府、建立並維護一個正義的秩序。憲政是國家管理社會的一種政治體制,是人類歷史上迄今為止最為人性有效的一種政治體制。憲政就是把統治者關進籠子裡,並加以馴化,把他們從統治者馴化為執政者,完全並永久剝奪他們手中作惡、專橫的權力。一句話:憲政就是限政,就是馴服統治者,就是公民的權利與自由的最大化,政府權力的最小化。

(由此看來,專政不是憲政。因為專政訴諸的是暴力,確立的是不受限制的無限權力,剝奪的是公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專政是憲政的對立面。有憲法,不等於有憲政。任何保障專政的憲法,都是不值得落實的憲法。若要實行憲政,必須放棄專政。)

中國自上個世紀末以來,在追求憲政過程中走的是一條艱難、坎坷、未見盡頭的崎嶇路。尋求用憲政秩序代替以治亂循環和成王敗寇為特徵的王朝政治與霸道政治,是中國自十九世紀末以來的最持久而未果的政治追求。憲政的夢想在中國百年歷史中從未徹底消失過。了斷那個夢想的最好方式,就是讓憲政變成現實,它將永遠不再是夢想。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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