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國寶銀行房貸欺詐案庭審追蹤系列報道之十五

貸款「高手」:不知何為貸款欺詐

人氣: 55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15年03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 余啟斌是國寶銀行案中的重要污點證人,正是他幫客戶騙貸之事敗露,將國寶銀行推到了風口浪尖,成為20多年來首個被曼哈頓地檢署刑事指控的銀行。國寶銀行管理層是否參與騙貸,目前資訊尚不足以得出結論。不過直至3月18日,余啟斌出庭接受質證足足四天以來,頻頻被國寶的辯護律師戳穿謊言。

律師昨天問話的重點是,余啟斌指國寶總裁孫儀文以及另兩名被告、信貸部高管對這種騙貸方法早就知情,他說的是真話嗎?還是為減輕罪責而說謊?或是嫁禍被告?庭審中余啟斌一直回避要害問題,仍被凌厲的律師找出多處漏洞,當庭戳穿謊言。不過他的辯解也愈加出人意料,除了「我不記得了、你把證據拿來 」等常用詞外,昨日對律師當庭舉示的數十份證據硬是瞪著眼睛說這些都「巧合」,最後干脆說「不知道『貸款欺詐』的定義,過去、現在都不清楚」。

律師出示數十份銀行支票,顯示有許多人將錢轉入余啟斌或者余妻子的賬戶,這些錢又從後者的賬戶轉入借款人(例如Chi女士)的賬戶,一些錢從某借款人轉入其他借款人的戶頭上,或者多轉一圈,先轉到借款人的親友賬戶上,還有些寫給國寶銀行的支票錢,最後卻落到了余啟斌的賬戶上。律師問余啟斌,什麼人將錢存入他的戶頭、又是為何?余啟斌回答:「可能是巧合」。律師質問:「近萬元的錢一筆筆的匯給你,上百次,你竟然渾然不知?」余啟斌回答說:「我不認識這些人」。

律師又出示一份支票,背面有余啟斌手寫的帳號,顯示這筆錢將分開轉入余的賬戶和一名借款人的賬戶,問道:「難道不是你的筆跡嗎?這也是碰巧嗎?你沒有組織這些人通過你在銀行外的關系,幫借款人造假做首付房款嗎?你沒有像對Chi女士一樣,偷他們的錢款嗎?」余啟斌說他不認為自己「指揮」(orchestra)了這一切,律師步步緊逼,但是一到關鍵地方,余啟斌一概回答:「沒印象了」。

案發半年後的2010年5月,早前報道過的Chi女士因房屋貸款被國寶銀行取消,她交給業主的定金被扣,急於和業主打官司討回這筆錢。她致電余啟斌討教,這通電話被地檢署的調查員秘密錄音。昨日律師在庭上播放這份錄音,當時余啟斌叮囑Chi女士「千萬不要和你的律師講我幫你把現金換成支票的事,此外你怎麼說都可以,只要能拿回錢……銀行也許發現工作證明是假的,你的侄子並沒有在那裡工作……等等,你不能這么說,因為這等同于貸款欺詐……」。

律師引述余啟斌的錄音問,「你教證人除了支票外,為了拿回錢『怎麼說都可以』,是不是鼓勵她撒謊?是或不是?」余啟斌回答:「不是,我只是好心想幫她解困。」

律師指余案發後與地檢署的多次問話中,都沒有指出銀行和高層管理人員涉嫌貸款欺詐行為,直到2011年2月15日被地檢署「威脅」逮捕他,除非他轉作「污點證人」主動提供證據,換取免於被司法部門起訴,余啟斌才立即將目標對準了銀行高層管理人員,明顯是為了躲避法律對他的制裁。

余啟斌卻說,他在銀行做了這麼多年,最後一年的傭金提成超過20萬美元,都不知道什麼是「貸款欺詐」的定義,直到地檢署說他犯下「貸款欺詐罪」。如果銀行從他入職開始就正確培訓,他也不會觸犯法律。

律師吃了一驚,指問他在錄音證據中明明對Chi女士說出「貸款欺詐」這個詞了,還不清楚什么意思嗎?不清楚又怎么會使用這個詞?但是余啟斌仍然辯稱:「很多人都會這樣」,說他不記得當時是怎么想的,怎么會說出這句話。

經過四天的庭審,余啟斌作為證人的可信度日漸動搖。

責任編輯:艾瑞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