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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興傑:美國網約車判決給北上廣深的啟示

2016-10-16 13:00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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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6日訊】心靈雞湯總是受到喜愛,營養卻各不相同。傳統雞湯多勸人寬容,碰上糾纏爛事,莫要斤斤計較。近幾年微信流行新雞湯,一反窠舊,堅決反對和稀泥。錯不在我,就要據理力爭。作者適當飆幾句罵街話,讀者反響更熱烈。

我不喜歡罵街的文風,卻欣賞較計論理。當人們不安於溫飽饑寒,就會重視精神價值,尤其是正義。事情的黑白真相,是非曲直,正受到普遍重視。弱占三分理,這種說辭行不通了。居委會大媽式兩邊訓斥,各打五十大板,正逐漸被拋棄。我喜歡講道理的社會。

在經濟生活中,很多人卻忘了「道理」這回事,把利益衝突視為難以調和的矛盾,需政府出面,兼顧各方利益。這種思維之下,經濟生活中常見「和稀泥」現象,也就不足為怪。

這兩年網約車很火,很多人享受其便利,卻主張限制。理由千奇百怪:城市已經有出租車,他們也不容易。網約車搶出租車生意,讓人家沒飯吃,這怎麼可以?網約車方便很多人,也造成有些人不方便。不會使用手機的老年人,他們利益怎麼兼顧呢?網約車大發補貼,一家獨大,將來牟取壟斷利益怎麼辦?保護出租車就是在保護競爭呀。

類似說法到處可見。外地人進京,造成本地人失業;沃爾瑪一開,周邊的小超市就要破產;一人多買幾套房子,會被認為是搶奪房源,讓窮人無房可買。即便只是開家餐館,也可能損害別人利益——只要菜做得好吃,價格實惠,隔壁餐館就要蕭條,甚至有關門風險。

如何看待永恆的利益衝突?抽像討論似乎無解。事實上,真實世界裡,運用正確的法律原則,利益衝突各方就能和諧解決。這項原則就是財產權。保護財產權,懲罰侵權者,運用這項原則檢視利益衝突,很多事情就簡單得多。

回來說網約車難題。一方面是出租車生計,另一方面是網約車發展,他們是底層民眾,利益衝突怎麼辦?很簡單:出租車可以抗議,降價競爭,悲情宣傳,卻不能打砸網約車——那可是私有財產。罷工也行,不能截斷街市,圍毆網約車司機。今年青島出租車罷工,將車輛放在停車場,用「全城停運」抗議。真是悲壯,這種做法卻值得讚賞。

很多人說網約車使老年人無車可打。這是網約車興起之初,真實存在的抱怨。正確的做法不是法律規定網約車份額,保護出租車,照顧老年人,而是輿論呼籲重視。商家都不願看到牴觸情緒,他們總是盡力解決,撫慰不滿。現在網約車也都有了「老人叫車」功能。

運用權利原則檢視政策,很多是非曲直,就不再複雜。你會發現,一些排外情結只是情緒發洩,道理上站不住腳。外地人不偷不搶,合法工作,並沒有侵犯本地人權利,有甚麼理由驅趕呢?政府不允許外地人開網約車,顯然是剝奪工作機會,無端的懲罰。

長期衝突通常是觀念問題。政府搞戶籍分別,就是在加劇衝突。本地司機認定外地人沒資格在北京開車,他的眼裡就只有衝突。他無法看到開放協作的好處,更不會調整行動,做合適的工作。在其他領域,這類衝突就很難看到。本地餐館倒閉,沒人會歸咎於外地餐館競爭。越是開放領域,人們越歡迎外地人,把競爭視為正常,而不是利益衝突的根源。

法律應當保護權利而不是利益。利益複雜多變,有好有壞。不談權利,東拉西扯,就會陷入各自說理,糾纏不清的狀態。多年以來,印度工會總是以保護勞工利益為由,阻礙外國商品。他們會以保護小商販利益為由,抵制沃爾瑪。這像極了一筐螃蟹,誰也說不清是非,卻互相拉扯。正是不尊重產權,印度的發展受到限制。

最近中國幾個地方政府出台網約車政策,美國也有類似的官司。10月7日,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在一份判決書中稱,網約車無需接受類似出租車的價格監管,司機也無需出租車經營牌照。這個案件的原告是出租車行業協會,被告則是芝加哥市政府。他們要求政府對網約車實施嚴格的監管。很顯然,出租車協會遭遇了慘敗。

本案的主審法官是著名法學家理查德.波斯納。他在判決書上寫道:

「持有咖啡廳營業牌照並不意味著牌照持有人可以阻止一家茶館開業。儘管這一牌照允許以特定方式在市場上展開經營,但持有牌照並不意味著有權在市場上排除競爭。專利權代表的是製造及銷售專利產品的獨家權利,而不是阻止競爭對手發明未侵權的替代產品,防止自己的利潤受到損失。實際上,當新技術或新商業模式誕生時,通常的結果是老一代技術或商業模式的式微甚至消失。如果老一代技術或商業模式獲得憲法賦予的權利,將新生事物排除在自己的市場之外,那麼經濟發展將可能停滯。我們可能就不會有出租車,而只有馬車;不會有電話,而只有電報;不會有計算機,而只有計算尺。」

這段判詞非常有價值。它不僅質疑傳統的牌照制度,也對專利權部份內容也深表不信任。波斯納其實還是美國反壟斷法的挑戰者。他曾經主持微軟案的調解工作,並且指出:微軟運用新技術佔領市場,這有甚麼錯呢?從權利的角度說,實在找不到懲罰微軟的理由。

相同的道理,新技術、新商業崛起,造成傳統行業式微,他卻甚麼都沒有做錯。新技術飽受指責的根本原因,就是它做得實在太好了。如果我們枉顧,以「利益協調」的由懲罰他們,憑甚麼指望發展呢?

文章轉自「人文經濟學會」微信公共號

責任編輯: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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