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洗錢防制法新制 超帶人民幣逾4萬遭沒入

2名男子2日分別從桃園機場欲搭機前往中國大陸,被發現攜帶超額人民幣,依新法共沒入4萬5230元人民幣現鈔,成為洗錢防制法修訂後,首度查獲出境超額人民幣案。(航警局安檢大隊提供/中央社)
人氣: 286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7年07月03日訊】2名台灣男子7月2日分別搭機從台灣前往大陸時,在桃園機場被發現攜帶超額人民幣,被依照新法沒入4萬5,230元人民幣現鈔,成為洗錢防制法修訂後,首度查獲出境超額人民幣案。

「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6月28日修正施行,出境旅客,超額現鈔或鑽石、寶石及白金總價值超過新台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都需要向海關申報。另外,旅客出入境攜帶或貨物運送、快遞、郵寄下列物品,應向海關申報,包括總價值逾新台幣10萬元現鈔、總價值逾2萬元人民幣現鈔、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的有價證券、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

據中央社報導,47歲的王姓男子2日下午搭機前往大陸,在安檢時被查出攜帶超額人民幣現鈔,清點後共3萬330元,超出1萬330元遭處分沒入。另一名44歲林姓男子也被發現攜帶超額人民幣現鈔,清點後共有5萬4,900元,超帶3萬4,900元,同樣沒入處分。

兩人表示,不清楚新法規定,對於被沒入感到相當懊惱。海關也呼籲,攜帶現鈔出入國境時,應先了解相關規定,以免超額幣值遭沒入。

此外,1名中華民國籍陳姓男子6月30日搭機從大陸返台時,被海關發現攜帶超額人民幣未申報。依洗錢防制法相關新規定,遭沒入2萬元人民幣,成為新法後首起攜帶超額外幣入境被沒入的案例。男子表示,這筆錢是公司給的遣散費,返台時一起帶回,因為不清楚新法上路,才未申報。對於被沒入,顯得相當懊惱。

責任編輯:鍾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