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遊中研院自然生態樂園,拜訪野生好朋友
作者:中央研究院《研之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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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不只是知識園地,更是生態樂園
每天有許多研究員穿梭在中研院,但這裡還同時住著許多野生生物:鳥類、昆蟲和植物們!牠們不分晝夜,全心全意創造更清新的空氣、更健康的自然生態環境,締造無法精算的貢獻。當你造訪中研院,請放慢腳步、放下手機,靜靜觀察藏在大自然的野生好朋友吧!
中研院位在南港山系的邊緣,清澈的四分溪蜿蜒流過,環境自然清新。中研院在發展過程中,包含許多兼顧自然生態的設計,還給自然生機,試著創造人與自然和諧共存、共生、共賞的環境。
而維護院區生態平衡的重任,由生態志工隊擔任,同時提供團體生態導覽服務,帶領大家深入體驗中研院的生態之美。
棲地補償:為自然掙一片生機
人為活動不免造成自然生態的變化,中研院在院區發展中實行了「棲地補償」的理念。
「棲地補償」是透過復育或改善環境的方式,補償因人為開發而失去的自然棲地、原有的生態功能。
院內保留許多空地,種植來自南港山系的原生植物,讓南港山的植物林相能延伸得更遠,而植物會帶來昆蟲、鳥類與其他動物,整個生態系得以完整保留在院區內,與大自然攜手種下一份重生的力量。
中研院生態池:啟動生態系的源頭
在一棟棟研究大樓中,藏著一塊珍貴的生態池,這片溼地看起來野性十足,但它其實是一塊經過生態專家們研究和實驗才完成的學術成果。這片小池子成為中研院致力維護生態多樣性的開端,而這些成果都來自一群有著紅色嘴巴、黑褐色身體,尾巴翹著白色羽毛的鳥兒 ──紅冠水雞!
生態池原為中研院植物暨微生物學研究所的稻田,就在實驗結束後陳宗憲研究員發現紅冠水雞住進了這片水田,於是興起了保育這片生態的想法,向當時的李遠哲院長提議建立生態池,種植溼地原生植物用以棲地補償,也可成為生態教育的自然教室,於是在 2000 年時成立了生態池。
有別於一般以水泥為底的人工池,生態池的池底採用泥土,為泥鰍、黃鱔、水蠆、紅娘華等底棲生物提供生存空間。
建立一個生態池,就是要重建一個生態系,因此池內以及池外周邊的動植物都以原生種為主,讓原生物種維持共生關係。當植物吸引昆蟲來此定居,貢德氏赤蛙、腹斑蛙、黑眶蟾蜍等跟著來了,小白鷺、夜鷺、大卷尾、伯勞鳥也來覓食,留下糞便、帶來種子,一個食物鏈體系就此變得豐富熱鬧。
隱藏在南港的森林生態步道
中研院的森林生態研究園區登山步道,像是串連南港山的生態高速公路,從體育館後方到人文科學館,全長 362 公尺,海拔最高 65 公尺,全程路程約 15~30 分鐘。漫步至最高點的觀景平台,可遙望陽明山系之大屯火山群峰。
步道採取善待環境的施建方式,平緩地以透水性的小石頭鋪面,代替石板與水泥。而裸露的邊坡則安設竹子編柵,防止大雨沖刷土石,讓原生植物有時間慢慢復育,進而取代保護邊坡。
中研院院區的冬季受東北風影響多雨,夏季受西南風影響較為濕熱,形成一片亞熱帶闊葉林。森林步道兩旁可觀察由地被、林下、灌木及喬木層,共同組成的多層次複合式生物棲息空間。
穿越森林時,林下多為蕨類與月桃,灌木有華八仙、台灣山桂花等,喬木則由樟楠、鵝掌柴、青剛櫟、烏桕等形成高大相連的樹冠層,有緣的話還可看見五色鳥、台灣藍鵲、大冠鷲等鳥類敖遊其間。一段短短的森林步道,幾乎可飽覽整個南港山系的生態縮影。
中研院「野生好朋友」的守護者聯盟
生態系統若僅依靠自然法則維繫,有時特定物種會過於強大、造成失衡,此時適度的人為管理,反而可以讓生態更健全。
人為管理若沒有足夠的生態知識,反而會造成另一波生態浩劫。因此,在陳章波研究員帶領下,成立了「生態志工隊」,隊員們接受專業的生態知識訓練,負責維護生態池及森林步道的生態演替消長,照顧動植物健康、移除有威脅性的外來種,同時擔任專業生態導覽員。
導覽行程通常從中研院大門口開始,一直深入森林步道及生態池,院區內的植物、昆蟲與動物,對生態志工而言如同老朋友,路邊的一花一草都可以說個故事,一蟲一鳥都是令人駐足流連的焦點。
讓人驚訝於原來身邊時時上演生態史詩,也慚愧於大自然的美就在眼前,卻在汲汲營營間不經意地流逝了!
在陳章波研究員、陳宗憲研究員、謝蕙蓮研究員,三位生態導師的引導下,生態志工們的維護與分享,讓這些中研院的「野生好朋友」得以「現出原形」,讓我們能夠一窺偉大生態系的每一個成員,牠們所具備的獨特性與重要性。
四季走訪中研院,都能觀賞到不同的生態之美,花、鳥、蛙、蟲、水生動植物……樣樣俱備。喜愛大自然的你,找個時間來中研院看看這些「野生好朋友」的容顏吧!一同分享這得來不易的自然生態保育成果。
展覽資訊
中研院生態導覽
提供十人以上團體解說服務,請於事前向「中研院院本部─秘書處公關科」申請。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 128 號
電話|(02)2789-9872
延伸閱讀
中研院森林步道簡介
四分溪畔∕中央研究院生態志工園地
中研院森林步道圖鑑
鳥獸蟲魚疏-四分溪畔 (Facebook 社團)@#
──轉自中央研究院《研之有物》(本文限網站刊登)
責任編輯: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