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9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悠然波特蘭編譯報導)自從俄勒岡州立法者通過「同工同酬法案」至今已有一年半了。但是該法案直到2019年1月才完全生效。
在此之前,已經有聯邦和州法律試圖縮小薪酬差距,但不同的是,此項新法案的平均範圍更廣,如工齡、學歷水平。法律事務所的林賽.雷諾茲(Lindsay Reynolds)認為,為了確保遵守新法律,雇主或許需要進行薪酬平均分析,即雇主應該注意同樣的工作是否薪酬存在差異。
亞當.佐亞(Adam Zoia)對同工同酬法案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具有相同工作的人A與同事B相比,A有兩項額外的重要責任,那麼他們獲得相同的報酬公平嗎?答案顯然是不公平。在該案例中,如果A和B獲得了不同的報酬,那麼並不意味著這是不公平的。
而且,他認為,公司需要能夠根據工作職責、績效、生產力、地點及對企業的貢獻等因素,對具有相同工作的人員進行不同的支付。那些對同一個部門同等職位支付相同薪酬的雇主,可能會失去他們的明星員工;而支付不同薪酬並做到賞罰分明的雇主們會得到這些更好的員工。因此,有反對者表示,該法案可能會削弱公司的競爭力,長此以往,容易滋生懶惰、低效的工作氛圍,因為不管員工付出多少,拿到的回報都是一樣的,這是違背經濟規律的。
有些人認為,應該把工齡或多年的工作經驗作為支付相同薪酬的一個必要因素來考慮。但是,持不同觀點的人認為,除非多年的工作經驗意味著該員工把工作完成的更好,否則,意義不大。因為該員工若是由於積累了更多的工作經驗,從而更好地完成了工作,那麼他們將獲得更好的績效評估和更多的責任,並因此值得更多的報酬。
另外,新法適用於所有類型的酬勞,包括工資、獎金、福利和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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