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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裁定蘋果侵專利權 須支付5億美元賠金

美法院裁定蘋果侵專利權 須支付5億美元賠金
蘋果公司將於週二(9月10日)推出三款新的iPhone。(HECTOR RETAMAL/AFP)
2020-08-13 24:48 中港台時間|08-13 10: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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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言綜合報導)美國德克薩斯州法院裁定,蘋果侵犯知識產權公司PanOptis持有的4G專利,須連本帶利向其支付5億多美元的賠償金。

法新社報導,專門從事專利授權的PanOptis於去年2月將蘋果(Apple)告上法庭,稱對方拒絕為其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手錶上使用的4G LTE技術付費。

法院文件稱:「原告一再與蘋果公司協商,以就蘋果正在侵權使用的原告專利組合達成FRAND許可協議。」

FRAND一詞是「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的縮寫,是IT行業技術使用標準。

「談判一直不成功,因為蘋果拒絕向原告的許可支付FRAND專利使用費。」

根據法律文件,蘋果公司辯稱這些專利無效。這家目前市值近2萬億美元的美國科技巨頭將對週二的判決提出上訴。

「這些公司積累專利,只為對行業進行騷擾。此類訴訟只會扼殺創新,並傷害消費者。」蘋果公司在一份媒體報導中表示。

該案是許可公司諸多專利訴訟之一。這些公司本身不生產任何產品,但擁有某些技術權利。評論家稱這些公司為「專利蟑螂」。

德克薩斯州法院過去曾兩度對蘋果作出敗訴判決,要求其向另一家專門從事專利訴訟的公司VirnetX支付數億美元。

PanOptis在其網站上提供客戶專利管理服務,使他們能夠專注於「創新和新的發展」。

責任編輯:林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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