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上訴逾期好市多莓果案免罰200萬 中市衛生局長自行處分

相關莓果案,好市多總公司於112年4月11日通知好市多台中分公司及北台中分公司將相關產品立即下架。(好市多北台中分公司提供)
人氣: 33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26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美式賣場好市多2023年爆發「A型肝炎莓果」事件,台中市食安處對此案原重罰200萬元,卻因逾期1天才提上訴狀,導致處分遭撤銷、敗訴。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18日表示,相關人員涉行政疏失已懲處,他除道歉也提出自行處分。

根據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好市多總公司於民國112(2023)年3月27日輸入「科克蘭冷凍三種綜合莓」,經衛福部食藥署邊境抽驗,於112(2023)年4月10日檢出A型肝炎病毒。好市多總公司於112(2023)年4月11日通知好市多台中分公司及北台中分公司將相關產品立即下架,於同年月12日前填寫、回傳「雲端批號調查表」、「商品下架完成單」。

台中市衛生局認定相關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好市多兩家分公司卻未能主動通報,違反食安法規定,各處100萬元罰鍰。兩公司不服提起訴願,經台中市政府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市府對兩家分公司裁罰,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於今年4月2日判決中市府訴願決定與原處分均撤銷;因中市府未及時上訴而全案確定。

曾梓展18日回應媒體說明,好市多台中兩分店未善盡通報責任,直到衛生局稽查要求下架,依《台中市食安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僅能開罰10萬元,跟法制局研究以《食安法》各開罰台中兩分店100萬元。

曾梓展強調,市府未在期限內提起上訴被駁回,相關人員涉行政疏失已懲處,他個人表示道歉,也向市長盧秀燕提出自行處分。此案後續將與市府法制局研討,如何再提出另外的開罰。◇

責任編輯:昌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