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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案判7年 陸委會質疑輕判理由:不符經驗法則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資料照。(戴德蔓/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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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陸配徐春鶯涉違反《反滲透法》等罪,一審判刑7年,與檢方求刑21年6月落差甚大。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8月13日表示,若法院因「滲透來源層級不高」而輕判,恐不符經驗法則,因相關人員本就會設法隱瞞身分,滲透行為與來源層級高低無關;若檢方上訴,陸委會將提供意見。

陸委會13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主持。針對徐春鶯案一審判決,梁文傑表示,目前陸委會還沒有看到法院完整判決書,只看到新聞資料,因此無法判斷法院具體的判決理由。

梁文傑指出,若依媒體報導,法院認為徐春鶯所接受指示的滲透來源層級不高,因此判得較輕,「我想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會覺得跟我們過去對這類案件的了解不太一樣」,這類案件中的滲透來源或指揮來源,通常本來就不會是很高的層級,「如果說用滲透來源層級不高,然後就可以輕判的話,我們會覺得有點不符合經驗法則。」

梁文傑並舉馬治薇、周滿芝等案件為例指出,相關滲透來源甚至很難單純以職務判斷層級高低。以馬治薇案為例,對方就是以基金會人員名義,掛在某個基金會之下,「所以甚至你都沒有辦法說他是什麼樣的層級。」

梁文傑說,從事類似工作的人員,一定會用各種方式隱瞞自己的身分,有些人可能號稱是某家公司負責人,也有人可能以某個社團辦事人員等身分出現。

他強調,因此陸委會認為,這類相關案件的判決,「其實和滲透來源到底層級是到什麼程度,是沒有關係的」。若檢方決定上訴,陸委會也會提供司法單位相關意見,他相信國安局、調查局也會提供意見。

針對媒體報導指出,徐春鶯案關鍵人物孫憲來台時,曾在申請資料中表明退休前的中共黨政軍背景,但仍獲准入境,外界也關注政府對中國大陸人士來台的審查是否存在漏洞。

梁文傑對此表示,相關說法目前同樣只是媒體報導,陸委會尚未取得完整判決書。至於孫憲來台時是否曾申報黨政軍背景,「我們至少看到最後一次的申報資料,他是沒有寫的」。

他表示,媒體報導與陸委會實際了解的狀況「也許有出入」,建議仍應等完整判決書出爐後,再進一步討論。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徐春鶯犯《反滲透法》受滲透來源指示,為直轄市長候選人站台造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另為總統候選人站台造勢及接受媒體採訪、為候選人宣傳,判處有期徒刑2年2月。

此外,地下匯兌部分違反《銀行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詐貸部分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合議庭判處合計8年7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新北地檢署原對徐春鶯求處21年6月重刑。◇

責任編輯: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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