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耕:甘地坐牢全記錄

秦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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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甘地自己曾經說過,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參加者必須做好隨時坐牢的準備,他自己從1906年底在南非首次坐牢開始,到1942年他75歲時,也就是印度獨立前夕最後一次坐牢,其間三十多年間先後十二次被捕入獄,可以說監獄伴隨著甘地整個後半生。當每次面對被捕入獄的命運時,他不退縮、不反抗、不逃避、不恐懼,總是坦然面對牢獄的考驗,平靜的表現出不合作的巨大勇氣與犧牲精神。

第一次:1906年底,南非。為反對英國殖民當局在南非實行的對印度裔僑民的種族歧視政策,他接受當地僑團的委託赴英國請願,在對話中得到滿意答覆。但第二年,當德蘭士瓦和奧吉朗殖民地合併為自由邦後,該法案又被議會通過。法令規定,在德蘭士瓦居住滿8年的印度人(他們被稱作「苦力」)才可以定居,並須辦理強制登記手續。這不禁使我們可以想起中國的「盲流」、「打工仔」和「暫住證」制度。為此甘地在南非發起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這也是他一生中首次運用這種抗爭方式。他受到傳訊,判決驅逐出德蘭士瓦,他當然拒絕了,於是他遭到逮捕。後來當局和獄中的甘地談判,提出可以廢除該法令,但印度裔居民應自願進行登記,甘地接受這個條件,於是獲得釋放。

第二次:1908年,南非。甘地出獄了,但歧視印度人的法令實際上並未廢除,甘地繼續反抗,他組織集會,集體焚燒居民證。9月29日,甘地再次被捕。法院判決他要麼繳納25英鎊的罰款,要麼做2個月的苦力。他選擇了後者,12月初期滿獲釋。

第三次:1909年2月,南非。甘地出獄不久又毅然回到德蘭士瓦,他當然沒有那個居民證,於是第三次遭到逮捕,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於5月24日獲釋。

第四次:1913年,南非。為改善當地印度礦工的生存條件,他再次發起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組織2000餘名礦工罷工,並要求取消3英鎊的人頭稅,為此他第四次被逮捕,監禁了9個月,期間很多人也被捕,包括他的夫人。但反抗仍在繼續,當局被迫作出妥協,甘地第二年7月獲釋。

第五次:1919年,印度。剛剛結束了一次漫長絕食的甘地,積極組織一支印度人的醫療救護隊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在英國病倒,於1915年回到印度。他一回到印度,就在各地開始建立「非暴力抵抗學院」、組織紡織工人、種植工人罷工、組織農民抗稅等,為印度底層人民爭取權利。1919年「非暴力抵抗大會」在孟買成立,甘地被推選為主席,印度有史以來的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開始發動起來,4月6日實行全國總罷市。在運動期間,不少地方發生混亂狀況,甘地要求前去引導,但當局禁止甘地自由旅行。多次申請未果之後,甘地毅然前往旁遮普省。他遭到逮捕,被押回孟買釋放。這是他在自己的祖國首次遭到的逮捕。

第六次:1922年,印度。從1920年開始,甘地提出印度「一年內實行自治」的主張,參與把國大黨改造為一個現代政黨,修改國大黨的黨章,促使國大黨通過了「不合作運動決議」,開始追求印度最終獨立的政治目標。由此開始,印度獨立運動高漲,全國都開始了「文明的抵抗運動」,各地開始創辦「國民學校」,學生們紛紛拒絕英式教育,從英國學校退學,加爾各答發生3000名學生罷課,全國50萬工人人罷工。1921年11月威爾斯王子訪問印度時,甘地和國大黨又發起全國總罷市,在此期間,發生孟買警察向示威群眾開槍、引發群眾暴力騷亂事件,甘地認為這違反了非暴力的初衷,自願絕食以示懺悔。但殖民當局趁機宣佈國大黨非法,逮捕各地的國大黨領袖。第二年2月,再次發生警民衝突,群眾放火焚燒警察局,燒死21名警察。國大黨在甘地的請求下宣佈暫停非暴力運動,甘地本人宣佈絕食5日。3月10日,甘地被捕,判刑6年。1924年因施行盲腸炎手術,甘地提前獲釋。

第七次:1929年,印度。1924-1929年,甘地出任國大黨主席,領導全國的獨立運動。1929年在加爾各答的一次集會上,因為有人焚燒英國國旗,甘地被短期拘留。

第八次:1930年,印度。甘地主張以削減鹽稅為非暴力抗爭的主要內容,呼籲印度人自己采鹽食用,拒絕購買殖民當局出售的食鹽。3月12日,他親自率領78名自願者徒步行走至丹地海邊采鹽,引起成千上萬人隨行,各省響應。5月4日夜,甘地在蘇拉特縣被捕。他的被捕引起全國性的抗爭,罷工罷市進入高潮。為了平息運動,殖民當局於1931年1月26日被迫釋放甘地和國大黨領袖,準備與他們展開對話,尋求妥協。

第九次:1932年,印度。英國殖民當局答應與印度人民對話,國大黨委託甘地作為代表,會見印度總督、前去英國會見首相並參加圓桌會議。甘地明確提出印度獨立要求,被英國拒絕,但答應在印度建立議會制度。甘地回國後發現國大黨在各地仍然受到迫害,於是再次發起非暴力抵抗。1932年1月4日,甘地被捕。但文明的抵抗並不會停止,四個月內,遭到逮捕的國大黨人和群眾超過80000人,但抵抗運動仍在繼續,殖民當局被迫將甘地等人全部釋放。

第十次:1933年,印度。在建立議會的選舉中,甘地抗議「賤民階級選舉法」對低等階層的歧視,先後三次絕食:一次絕食21天,一次宣佈絕食至死,一次在獄中絕食。甘地宣佈將沙爾瑪第非暴力抵抗學院解散,以便讓學員們方便的到全國各地參加非暴力抵抗活動。8月1日,甘地因「煽動破壞治安罪」被捕。8月4日得到釋放,但對他作出禁止旅行的管制。

第十一次:1933年,印度。甘地不服從禁止他自由旅行的禁令,繼續從事非暴力抵抗活動,遭到當局逮捕並判刑一年。在獄中他以絕食的方式聲援監獄外的抵抗活動。在聲勢浩大的和平運動面前,當局被迫作出讓步,宣佈對他實行假釋。第二年,英國政府解除了對國大黨的禁令,國大黨通過了甘地提出的參加議會大選建議案。會後甘地宣佈停止「文明的抵抗運動」。10月28日,甘地宣佈從國大黨退休。

但事情的發展常常和人的主觀預料相反。1939年,英國對德國宣戰,印度的總督未經國大黨人佔多數的印度國會討論通過,就代表印度對德宣戰。已經退休的甘地建議再次發起不合作運動。英國答應在戰後給印度人實現自治,甘地仍然堅持自己的反戰立場。10月17日,甘地授權文諾巴.巴維代表自己發表反戰演說。21日,文諾巴被捕。11月10日,尼赫魯因堅持「英國人無權代表印度人宣戰」的反戰立場並繼續組織反戰活動也被逮捕。11月中旬,甘地宣佈由國大黨各級負責人發起第二階段抵抗運動,這些黨的領導人全部遭到逮捕;12月24日到1月4日,為表達對聖誕節的善意,甘地宣佈抵抗運動暫停10天;1月5日,更大規模的第三階段抵抗運動開始發起,參加者更多;到四月第四階段的運動時,被捕者已經超過20000人,十月,國大黨各級領袖已經全部入獄,人數超過25000人。12月3日,英國答應進行對話,被迫釋放了全部被捕的人員。

第十二次:1942年,印度。在戰爭的壓力面前,英國被迫和印度人合作,加快自治進程,但甘地這時開始喊出英國人「滾出印度」的口號,追求印度完全獨立的目標。國大黨通過了印度獨立的決議,要求英國人交出政權。8月9日,甘地遭到逮捕,國大黨工作委員會全體成員也同時被捕。這件事情引起了全國性的騷亂,兩個多月時間,全國被捕者超過60000人。1943年2月10日,已經75歲的甘地在獄中宣佈絕食21天,2月22日,一同被逮捕的甘地夫人死於獄中。5月6日,英國被迫將甘地和國大黨領袖全部釋放。經過對話,英國答應成立印度人的政府,英國在印度只保留總督和陸軍總司令的職務。

1947年,英國總督和尼赫魯、真納三方共同宣佈印巴分治方案。8月14日,真納宣佈成立巴基斯坦國,第二天,尼赫魯宣佈成立獨立的印度聯邦共和國。第二年,甘地遇刺身亡。

轉自關天茶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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