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反腐敗一絕:「行賄黑名單」

標籤:

【大紀元9月5日訊】大陸年年反腐敗,可是實際情況卻是腐敗越演越烈。官商勾結甚至官匪勾結層出不窮。寧波市的北侖區檢察院近日創新推出「行賄黑名單」,以遏制建築工程領域裏越演越烈的賄賂行為。不用法律武器來對付行賄,卻用「黑名單」 給行賄人刑法之外的懲治,堪稱一絕。

據解放日報9月5日報導,為遏制建築工程領域裏越演越烈的賄賂行為,寧波市北侖區檢察院將1998年以來曾因行賄判刑或已查實行賄的建築領域行賄人資料匯編成冊,並將其中情節嚴重的劃入「黑名單」,據此向全區工程招標業主單位提供「誠信咨詢」,從而使“黑名單”上具有行賄污點的建築商,在工程投標中被低評甚至取消投標資格。

* 「豆腐渣工程」催生「黑名單」

北侖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國明說不少建築商為了承攬到工程,工程做到哪賄賂行到哪,滋生了官員腐敗,導致了濫竽充數的「豆腐渣工程」,禍國殃民。行賄若得不到有效遏制,貽害無窮。

* 遏制行賄,為何不尋求法律途徑

王國明說建立「黑名單」是無奈之舉,法律武器對行賄案失效。他解釋:「北侖檢察院一年受賄案偵破起訴二、三十起,可是行賄案,多年來沒有一起成立。為什麼?一方面為了鼓勵行賄人供認受賄人,司法部門對行賄者往往是坦白從寬;另一方面現行刑法規定,行賄罪必須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才成立,你說他為了公司拿到工程去行賄算不算「不正當利益」?很難界定。經常是檢察院查實了,行賄人自己也認了,可起訴到法院就是判不下來。長此以往,行賄越來越有恃無恐。建立「黑名單」,給行賄人刑法之外的懲治,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呀。」

* 「黑名單」有越權之嫌

「黑名單」近日成為中國司法界關注的焦點,不少「取經團」絡繹不絕地前往寧波「學習」。但是,提供「誠信咨詢」的檢察院開列「黑名單」是否越權?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遊偉說,對行賄「黑名單」的做法,我認為出發點是好的,但檢察院並不具有包括這樣一種的處罰權,國家公共機構超越法定範圍的權力擴大,就是一種「良性違憲」。法律的完善必須通過立法來完成,這是法制社會必須付出的代價,而不是靠拍腦袋的「創新」。

他還認為懲治賄賂犯罪的法律重心應該放在受賄上,想通過遏制行賄來遏制受賄,那是理想化的模式,賄賂犯罪大量存在的重要原因,是公權力過度滲透到經濟活動領域,只要有人敢要,總會有人敢送。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所羅門的最後機會  反對腐敗振興國家
五行:李長春的貪技比程維高的高!
何清漣:2003年中國“新聞媒體改革”改了什么?
絕大多數中共官員腐敗案件與行政審批有關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