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竹:先保障根本法 后制訂緊急法

劉曉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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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3日訊】最近國內一些學者在搞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緊急狀態法》的東西,它涉及在緊急狀態下憲法与法律的實施,而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緊急狀態下的政府權利与公民基本權利的關系。人們常說,有法可依總比無法可依要好,而且在某种意義上,惡法比無法無天要好。從現在的情況看,中國最需要的不是緊急狀態下的法律法規問題,而是在正常狀態下,憲法的根本法作用沒有充分貫徹、發揮。所以,中國法制改革的最急需的是一個憲法法院或最高法院這樣一個机制,負責對憲法進行解釋,保障憲法作為根本法的地位。換句話說,憲法根本法地位有了保障了,其他的法律法規的地位才能得以确立,否則就都談不上。

不是說憲法不能修改,美國的憲法也有二十來條修正案,我的意思是說,有了憲法法院,憲政程序才能按部就班,順利進行。沒有這個東西,就不順暢,而且將來難以避免”名不正、言不順”的問題,這個隱懮要盡快解決,憲法體制的這個漏洞要盡快彌補。我想這應該是人大立法工作的當務之急。這部憲法是在共產党的主導之下制訂的,既然如此,為什么不能确立它的無可質疑的權威地位?而要給政客任意擺布憲法的各种各樣的漏洞呢?不是說”依法治國”是根本國策嗎?如果憲法的解釋可以任意由政治家來做,那憲法不是形通虛設嗎?

憲政,憲政,一要有”憲”,二要有”政”。沒有憲法法院,中國的憲政體制只有一半,也就是,只有憲法的條文,而沒有真正實施憲法的政治保障。中國國內的矛盾極其激烈复雜,整個社會都在火山之上,這在經濟起飛与現代化的過程中尤其如此,如何避免天下大亂,生靈涂碳,只有靠這部憲法來作為基礎。這是共產党現在能做的,而且應該赶緊做,叫做防患于未然,這也是一种對中華民族負責的精神。同樣道理,中國的自由与民主,老百姓的基本權利,也要從這部憲法中來。中國的民主化不可能靠陳胜、吳廣那樣搞農民起義來實現,毛澤東帶領老百姓打天下,死了几千万人,結果又如何呢?我想老百姓不會忘記歷史的教訓。所以說民主化過程說到底還是一個憲政過程,不是揭竿而起的造反過程。中華民族在近代歷盡艱辛与曲折,問題就在于有太多的能鼓動群眾的、會造反的精英,而缺少像古希腊的倫梭或美國的華盛頓、麥迪遜這樣能确立大經大法的人物。

(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劉曉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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