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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不讓買電腦河南孽子告老娘

2004-11-08 16:5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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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據中廣新聞郭希誠編譯) 中國正快速進入法制社會,河南一個十一歲的男孩因為媽媽不給他買電腦,也知道要循法律途徑解決。

河南新鄭這個男孩的爸媽,是個體戶,做點小生意過日子。孩子的媽一向喜歡跟孩子談條件。孩子要買電腦,媽媽滿口答應。不過,有條件,必須平均成績九十四分以上才給買。這孩子還真爭氣,月考考了個平均九十七。

媽媽拿到成績單,急得掉下了眼淚。媽媽告訴孩子,電腦太貴,他買不起。孩子一聽,認定他當初是基於善意和媽媽達成口頭協議。他盡到義務以後,媽媽沒有履行合約,於是上法院告媽媽違約。法官聽過兩造陳述以後,諭令和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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