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學年:爲什麽中國很多知情者不願意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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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商人何海生,丟下生意,全身心投入反擊海南政法系統的腐敗鬥爭,年僅49歲便蹊蹺死去。呂淨一挺身半貪官李長河,妻子被釘,自己雖躲過了一劫,卻也身受重傷……看到這些報導,我們老百姓還敢去告狀企求伸張正義嗎?

首先,告狀不能沒有經濟基礎。“反腐狂人”何海生就曾說過“反腐也要有經濟基礎”。要告狀,就要産生通訊費、列印費、律師費、訴訟費。他生前是海南怡昌國際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加拿大華僑,不缺這幾個錢。邱氏父子的經濟基礎就弱多了,被踢掉鈑碗後,找上面,打官司,不得不靠打工維持生計。由於經濟能力有限,腐敗像蛆蟲在我們周圍蠕蠕爬行,大家也視若無睹,無能爲力。

其次,怕有內奸。能腐敗的都是有權有勢的。他們能打通各個關節,擺平要豁人物,物色“通訊員”,豢養哈叭狗。遠華走私大案主犯賴昌星多次化險爲夷,逃脫搜查,就是因爲有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爲他通風報信。記得有一件真事:一個大款酒後狂言,稱某重要官員是他養的狗,能隨叫隨到。朋友不信。他撥通了那官員的電話,不一會兒,那官員就气喘吁吁趕來報到了。你要告狀,材料剛送去,或許很快就被轉到被檢舉者的手裏。呂淨一舉報河南平頂山市原政法委書記李長河的材料,不都回到李長河的手裏了嗎?

第三,怕對你孤立。你要告狀,被告者豈能等閒視之、坐以待斃?他會運用自己的權勢和影響,廣泛發動身邊人,把你孤立起來。領導說你有問題,你沒問題也有問題。想當年,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在開除周偉黨籍的通報會上公然宣稱:“開除周偉的黨籍是瀋陽市委、市政府定的,如果錯了,就是瀋陽市委、市政府集體的錯誤。”試想,沈陽市委、政府集體決定開除黨籍的人,誰不像躲瘟疫一樣躲著他?不躲也不行啊!倘若你要入、晉級、提職、評職稱,而居然還和被市委、市政府開除黨籍的人來往,你這不是和市委、市政府對著幹嗎?

第四,怕打擊報復。你要舉報他,他可以工作需要、組織安排爲名,輕則挪動你的崗位,撤你的職,砸你的飯碗,重則讓你蒙受不白之冤乃至釘身之禍。周偉帶鄰村民舉報甯官村土地案,因牽涉瀋陽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的岳母,便被行政拘留和開除黨籍。第2年,又因進京舉報蘇英奇案,周偉被勞動教養700餘天,患大病6場,牙齒脫落5顆,老伴因受到沈重精神打擊而落下了帕金森氏綜合症。貪官李長河憑藉手中大權和龐大關係網,羅織罪名,使舉報者呂淨一身陷囹圄。後來李長河又雇凶滅口。

由此觀之,告狀和反腐的成本實在太高,代價實在太大。難怪很多中國人知情者不願意告狀。

--轉載自《民主論壇》網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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