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後援會:嚴正學被捕,我們呼籲!

嚴正學海外後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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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訊】驚聞台州市公安局以 “嚴正學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經台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06年11月15日10時40分“,對嚴正學執行逮捕,現羈押在路橋區看守所。

嚴正學海外後援會對此表示嚴重關注。嚴正學先生是著名的維權人士/作家/畫家,他的所作所為是為了祖國和人民。全世界都在關注他,為他遭受的危難不平/祈禱。鑒於嚴正學先生曾受到警方的暴力虐待,我們籲請嚴案具體執行者台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胡普榮先生/經辦人王愛軍先生依法辦案,善待嚴正學先生,保證他的人身安全。同時,我們籲請海內外關注嚴正學的人們,聲援救助嚴正學。

謹列有關電話如下:
台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直接經辦嚴正學一案王愛軍先生電話:86-159-6769-4081
台州市國保支隊長胡普榮先生電話(辦公室):86-576-8212128
嚴正學妻子朱春柳電話:86-576-8632951

嚴正學海外後援會 2006年11月17日
成員:(排名以參加先後為序)
黃河清、鄭義、萬之、劉國凱、王策、羊子、盛雪、張辛欣、喻智官、胡平、袁紅冰、
武振榮、鄧韞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後援會成員武振榮一篇聲援文章

如此“緊套”,焉能“和諧”?
——就嚴正學被捕一事斥當局的“社會和諧”

武振榮

我和助手鄧韞璧先生於本月初,在羊子女士的幫助下參加了“嚴正學後援會”。這個後援會幫助國內那些站在了第一線同專制做鬥爭的人是很有意義的,所以,我們能做後援會的成員是很高興的。

驚聞台州市公安局發出了如下的通知書:“嚴正學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經台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06年11月15日10時40分,由我局執行逮捕,現羈押在路橋區看守所。”

其實,我和嚴正學並不認識,但是一個搞民主的線把我們之間的心牽連在一起了。因此,我認為嚴先生作為一個藝術家在中國民主的戰線上如此勇敢的向專制挑戰,的確在中國當代藝術家中屬於鳳毛麟角的人,他是一個“行為藝術家”,在當今這一類藝術家的“裸”和“脫”風氣中,更顯得更加高尚,但是就是這一位高尚的藝術家因為敢於公開的追求民主,敢於公開地為中國社會上的“受迫害者”團體鳴不平,所以才要遭眼下的牢獄之災啊!何況嚴先生不是頭一次坐牢了,好像在他的生命中就有著一種“牢獄之災”似的。

嚴先生長我5歲,可以說和我是同一個時代的人,我在網上觀看了他在牢獄裡所創作的那些非常優秀的繪畫作品時,內心深處產生了很大的震撼,一個身陷縲紲的囚徒,“在鐵窗下,他在幾十厘米寬窄的宣紙上,一個局部一個局部地創作,然後等畫紙稍乾,團成一個一個的廢紙團,藏在冰凍的糞坑,埋在菜窖裡,讓解除管教的獄友帶回京城再拼接成數米寬窄的巨幅作品…… ”其情節怎麼能夠不令人震撼呢?因此當我看到這些畫的時候,看到的是一個不屈不擾的生命在專制的泥潭中痛苦掙扎的圖像。因此,我認為藝術家實際是在批判人間地獄,嚮往的是藝術的天堂。在名為《梅杜薩之筏》的作品中,流露的就是這樣的情操……。在這一方面,我雖然不是一個畫家,但是我在少年時代一心要作一個畫家,並且為此堅持了4年多時間的“天天畫”(是從錢松巖先生的《邊點滴》中得來的)卻是事實。僅就這一點而言,我和嚴先生是有共同經歷的,不成器的倒是我——在畫家沒有當上時,竟然當上了混飯吃的解放軍幹部。但是話又說回來,也許因為就有這些一段搞藝術的經歷,我讀嚴正學先生的畫就可以讀出一點味道的。

如果說到嚴先生也曾經把自己寫作的日記藏了起來的那種一段經歷的話,那麼我們這一代人中的不甘寂寞者的遭遇就是非常雷同的了。以前,我所知道的是,高行健先生把自己的小說藏在地下,劉國凱先生把自己的文章藏在地下,攝影家李某某把自己的底片藏在地下,現在又知道了嚴先生也這樣做過,那麼我在30年前的同樣舉動(把《絕妙之戲》的書稿藏在地下)就好像不是“神經過敏”了,那是人在專制情況下於精神上求生的一種本能式的行為啊!嚴先生的畫就是對這一段歷史的解釋。但是問題就在於,如果說上述情況是20世紀中國人面臨的悲劇,那麼在21世紀它還沒有結束,就必然要迫使我們中國人不分階級、不分職業、不分行業地聯合起來,反對專政、反對專制、反對一切反人類價值的人和制度,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援助嚴先生也是援助我們自己、我們的家人和我們的朋友的。

嚴正學先生是一位勇敢的人,他在一個言論禁制的社會中,敢於說那些“危險”的話,我們在他的言論中,可以發現許多的要企圖打破禁制的話。譬如,在今天當“6-4慘案”還是大忌的時候,他可以說:“塑造“天安門母親”在民族的靈魂之中”的話,當法

輪功被宣佈為“邪教”是時,“九評”被宣佈成“反動書籍”時,他挺身而出,敢說“中國人,都是《九評共產黨》的作者!”;當中國共產黨的專政機構在正常運轉時,他敢於發出“【行為藝術】決戰公、檢、法、黑”的宣言,當共產黨還在正常執政時,他敢於公開地作“《審判“共產”黨清算“刮民”黨》的事情,諸如此類的言論,在嚴正學先生的“文集”中比比皆是。因此,他事實上成為我們這個“以言犯法”,“以言定罪”的國家中,是一位真正傑出的人物。他的全部的“武器”就是一枝筆,即畫,又寫。在共產黨社會“向權看”的時候,他不畏強權;在共產黨社會“向錢看”的時候,他沒有迷失人的方向,用宗教家薩拉的話講:他“是獨特的個體——原本正裝,絕非複製”。說到這裡,我們如果用“民主人士”孫文廣先生對於“和諧”的“諧”字的解釋,“『諧』字的左邊是個『言』字,右邊是個『皆』字,和起來的意思是,人人有講話的權利,也就是說人人都有言論自由,才能和諧”。既然是這樣,嚴正學先生被捕的根據就不是根據“法律”,而是根據“人治”。今天,口口聲聲地講要把“人治”換成“法治”的人豈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因此,在這一篇短文章中,我呼籲大陸和海外的所有的具有良心的人,以自己的方式起來援助嚴正學先生,嚴先生不但是一個很有成就的藝術家,也是一個蜚聲海外民運人士,相信在未來的中國民主化進程中,他將會做出比我們普通人更大的貢獻,同時,我也呼籲共產黨當局,如果你們真心要搞“和諧社會”,那麼下從無條件地釋放嚴正學先生的事情開始吧!

我的這一番呼籲在不被當權派理睬時(這是必然的),那麼,我呼籲台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們:你們在審判嚴正學“涉嫌顛覆國家罪”的時候,請你們千萬不要認為網上的一篇文章,或者藝術家的一幅畫,或者正直人的一項言論就可以成為“顛覆國家”的“武器”,如果那樣的話,“國家”要不被“顛覆”就應當實行新的“武器管制法”,把因特網、人的口和人的手,都用法律“管理”起來,以至於使因特網從中國消失,中國人的口只能吃飯,手只可以“餵飯”,那時“社會”就可以徹實現“和諧”了;若不是這樣,請你們要按法律來判,不過就我所知,中國——這個“國家”——在古代就已經懂得了“以言為戒,國之大忌也”的道理,在現代,你們要治嚴正學的罪,就以古代法為依據,也應該無條件地宣佈他無罪,況且你們是21世紀的人!

最後,我期待在海內外朋友們的呼籲下,審判能夠出現峰迴路轉的後果,人民法院真正能夠依據法律,宣佈嚴先生無罪!

嚴正學後援會成員:武振榮

2006-11-17於韓國首爾市(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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