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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複方鹽中原料鹽成分 已有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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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十一日電)市面上充斥琳瑯滿目、各式各樣訴求健康的複方鹽,但不時仍有工業鹽混充食用鹽的黑心案例傳出。面對消基會要求針對複方鹽訂定標準,台灣行政院衛生署今天 (11日) 回應指出,現行的食鹽衛生標準已納管複方鹽,市售鹽品的安全性並沒有漏洞。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針對20件市售食鹽的檢測報告,發現鉛、銅和鎘等重金屬的檢測值均在「食鹽衛生標準」規定值2ppm 以下。不過消基會認為,衛生署應進一步訂定複方鹽標準。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蕭東銘表示,現行的「食鹽衛生標準」已將複方鹽納管,規定複方鹽中原料鹽的氯化鈉含量以乾重計不得小於97%,不過由於複方鹽常添加其他配分,導致成品最後的氯化鈉含量往往低於標準,才會讓外界有所誤解,以為不符標準,或缺少管制標準。

蕭東銘說,根據中研院的調查,台灣每人每天約使用2至3公克的食鹽,不過每天的攝取量卻在10至12公克間,足足超出建議攝取量的5至6公克達1倍,其中的差距,大部分都來自於食用過多的外食,包括醃漬食物、魚乾、肉乾等。

蕭東銘建議,民眾的日常飲食最好以清淡為主,避免吃太多口味過重的飲食,並記得「少鹽、少油、少糖」及「高纖、高鈣」的3少2高飲食原則,才是維持健康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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