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銀行女襄理盜領存款 判刑四年併鉅額罰金

人氣: 8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二十八日電)在台中市一家銀行分行擔任襄理的陳姓女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盜刻或盜用銀行定期存款客戶的印章,盜領新台幣一億八千多萬元存款,用以償還賭債。此一背信行為最近被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自首獲減刑),併科罰金五千萬元。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陳姓女子於2002年至2006年間,在一家銀行位於台中市的分行擔任襄理,她因沈迷賭博而積欠大批賭債,為了還債,竟鋌而走險盜領客戶存款還債。

這名陳姓女子盜刻或盜用銀行定期存款戶的印章,私下予以蓋用而領取存款,再轉帳到債主的帳戶償還債務。檢方追查出陳姓女襄理共計盜領一億八千多萬元,其中為應付客戶領款而補回六千多萬元,所以實際盜領一億一千多萬元。

陳姓女襄理因銀行例行性主管調動而離開原本服務的分行,也因此被原分行人員發覺有異,她自知難逃法網而主動自首認罪,遭到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後近日宣判,判決陳姓女襄理背信造成銀行財產損失及信譽受損,因其符合減刑條例規定的自首條件,法院減刑後對她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併科罰金五千萬元,並給予易服勞役兩年的機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