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寬興:決策官員也應為廈門PX買單

楊寬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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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雖然尚無正式的新聞報導,但廈門PX項目的搬遷似乎已成定局,有消息稱,在包括福建省委全體常委參加的省政府會議上,福建省最高層做出了廈門PX項目停建、搬遷至漳州市的古雷半島的決定。至此,關於廈門PX項目的紛爭宣告結束,由6.1「散步」所承載的民眾力量終於得以顯現,在今天的中國,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廈門PX項目的里程碑意義是毋庸置疑的,它是民間社會以公開的「非法」遊行示威對抗官權的少有的一次勝利,而廈門人在巨大的壓力之下以公民的參與精神表達對公共決策的態度,從其組織模式到社會聯動方式,都值得關注中國未來的人認真回顧,並加以研究。

香港《大公報》的報導稱,在福建省高層做出項目搬遷的決定之後,廈門市政府當天即與PX項目的投資人——來自台灣的陳由豪達成初步意向,廈門市願意承擔搬遷所帶來的經濟損失。

在一片歡呼聲中,人們似乎來不及思考更多,更不可能精確地計算出項目搬遷的費用,不過,將投資規模108億,並且早已開工建設的PX項目搬遷到外地,這本身就是一項浩大的工程,在我等小民看來,那筆搬遷費肯定是一個天文數字。

這筆錢由誰來出?當然是廈門市財政。這就等於說是由全體廈門人來出。當然,廈門人寧可出這一筆錢,也不願意與PX項目這樣一個巨大的污染源為鄰。但是,廈門人究竟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來承擔這筆懲罰性的巨額費用?

我們知道,廈門PX項目早在2004年就獲得國家發改委批准立項,2005年7月,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獲得國家環保總局審批通過,項目於2006年11月開工建設,兩年多時間裡,並未遭遇任何有效阻力,而且,在這一過程中,廈門地方政府將原本劃定的工業用地大量用於建設商住房,加重了化工項目與市民生活的矛盾,顯示出項目決策過程的混亂無序。綜觀這一決策過程,無論是國家發改委、福建省發改委,還是廈門市政府,都沒有認真審查該項目對於人口密集城市廈門的環境風險,致使項目在民眾並不知情的前提下就開工建設,即使在中科院院士、廈門大學教授趙玉芬等人在全國政協會議上提出反對議案後,廈門主要領導人仍在小型會議上表示「委員提他們的,我們不理睬,要抓緊速度干」,這使得項目未能及早停工,大大增加了搬遷的成本。事實上,早在2006年11月底,趙玉芬就聯合其他五位中科院院士寫信給廈門市領導,力陳 PX項目不可以在廈門投產。當時企業還處於建廠房的時期,尚未投產,搬遷帶來的損失不會很大。

遺憾的是,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6月1日,PX項目一直在「抓緊速度干」,甚至有未經證實的消息說,即使在6月份之後,項目建設也沒有完全停下來,這種抓緊速度干的目的,顯然是希望造成既成事實,迫使民眾接受,現在看來,那時候每一天的抓緊速度,帶給廈門人的,都是一建一拆一搬的加倍損失。如今,面對這樣的損失,不知趙玉芬心頭是否會有一種無可奈何的苦澀!

作為科學家,趙玉芬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告訴官員,近在咫尺的PX項目是危險的,但是,執政黨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在廈門官員眼裡,顯然比不上不顧死活的GDP更有號召力,有時候,在權力看來科學是一錢不值的,這時候,除了民主的力量,確實再沒有什麼能阻止權力的腳步。作為五四運動的主要籲求,今天,德先生和賽先生在廈門又成了一對難兄難弟,6.1「散步」過後,李義強等市民遭受了顯然不公正的對待,這是廈門PX事件不可被忘記的一頁。

好在廈門有連岳這樣的意見領袖,有堅持不懈的勇敢市民,他們用堅韌、理性的抗爭,終於摘去了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問題是,廈門人付出的成本是不是太高了呢?不錯,我們可以將PX的搬遷視為「政府與市民的共同學習和成長」,但是,自始至終市民並沒有做錯什麼,損失是由罔顧科學的政府決策造成的,作為決策者的官員(包括在6.1散步之後仍為PX項目辯護的廈門市環保局官員)是否應該為「政府的成長」付出應有的代價?如果不付出代價,政府真地能夠成長嗎?在我看來,既然民眾必須以經濟上的損失為廈門PX買單,決策官員就應該用官位來買單。

我不是廈門人,無須承擔項目搬遷的成本,但面對巨額的搬遷費用——這本可以避免發生的費用——我希望不要再有人以「交學費」為藉口替政府官員辯解。憑什麼要市民為官員的無知和顢頇「交學費」?要「學習」,完全可以先把官位辭掉,自己交錢去學好了再回來!

如果廈門市的官員可以享用這種無代價的「學費」,對其它地方的官員會是一種負面激勵。為官不只需要清廉,也需要有相應的決策能力,所以,除了腐敗應該下台之外,官員同樣也要為錯誤決策承擔代價,尤其是那些本來完全可以避免的錯誤決策。

儘管這只是常識,看上去卻似乎有點得寸進尺的味道,在中國現實政治狀況下,廈門人的勝利已經是個奇蹟,政府少有地表現出了妥協和開明態度,民眾還應該提出更多要求嗎?

問題是,廈門人已經用自己的腳步證明他們不是封建王朝的順民,而是具有權利意識的公民,是養活了政府官員的納稅人,PX項目的搬遷不是政府對市民的恩賜,而是各種力量博奕的結果,廈門人既然有力量搬走威脅生命安全的PX項目,當然也就有問責政府的權利。作為無過錯者,如果需要他們吞下PX項目建設和搬遷的苦果,為政府和官員的錯誤決策全數買單,而那些胡亂決策的部門無須承擔任何損失,胡亂決策的官員繼續心安理得地坐在官位上,甚至連向民眾道歉的姿態都不肯做一下,對廈門人來說,這是不公平的,而對廈門以外的中國公民來說,這種無須為錯誤承擔責任的決策機制,與PX項目一樣,是安放在我們身邊的巨大的安全隱患,隨時可能給我們致命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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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335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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