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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順忠: 總有一些新聞紀律讓我淚流滿面

朱順忠
2008-09-26 11:46 中港台時間|09-25 23: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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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6日訊】掛了電話後,我高高把手機舉過頭頂——「別摔手機,別摔,何必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呢?!」外地來京的哥們,急忙從我手中奪過電話。沒有說話,我在朋友的勸慰聲中,匆匆走到大望路地鐵站的一個台階上坐了下來。

朋友遞過來一支煙晃了晃,之後又拿了回去——「忘了你不抽煙,不好意思!小朱,你不能跑到北京來之後還是這個性格啊,做記者的哪個人能沒有點理想,但是又有幾個人像這樣對待自己的?!為了和報社賭氣,你居然4個月沒有寫稿子,這本身就不對,理想再偉大,沒飯吃能行嗎?……」

「閉嘴,我不想聽你說話」——我有失禮節的對外地的哥們說。

「東林,你希望我改變嗎?希望改變成也像你那樣的記者嗎?發達地區的黨報記者,成天紅包不斷、還有人提供住房、轎車,甚至昂貴的各種禮品,你不覺得自己已經不像個記者了嗎?」我的話,被打斷了……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你到北京呆了將近兩年,寫過很多轟動全國的報導,但是報社領導很器重你嗎?很欣賞你嗎?把你當成一個特稿記者、一個真正的深度記者去看待了嗎?你不還是一個月6分的考核嗎?你生病兩個月,有一個報社同事到醫院看過你一眼嗎?有嗎?!別以為自己多麼了不起,別看我在深圳,你的事情我都知道……」

我愕然,不語。

「小朱嗎?你好啊,我很欣賞你的性格,其實為了能採訪到律協的領導,我知道你一直在努力,也找了很多人、碰了很多壁,這樣吧,我同意接受你採訪,你明天下午到我辦公室來吧?」北京市律協一位主要領導9月22日致電給我。

我很興奮,很高興,作為一個新聞記者,沒有比攻克一個採訪對像更興奮的事了。誰都知道,北京35名律師上書事件在國內和海外之所以引起巨大反響,意味著什麼。作為風暴眼中的北京律協,始終是這個事件當中公眾口誅筆伐的對象。然而他們一個月來卻拒絕了全國上千家媒體記者的採訪請求——因為,身為律協的領導,他們更知道這次風波中誰更能夠贏得媒體和公眾的輿論。

「在這個時候,沉默比說什麼都好」北京律協一位主要領導,兩週前親口告訴我說。然而,我沒有放棄。我一直認為,相比之下律師協會更懂得如何接觸記者、如何對待輿論。「我不是想給律協添亂,但是你們有義務面對公眾,哪怕是你們做錯了。如果你們沒有做錯,那就更不應該害怕公眾的質疑和罵聲,這樣看來,您認為是繼續沉默好,還是接受我的採訪好呢?」我和對方辯論著。

「讓我考慮一下,好嗎?」對方回答。

今天,我的話取得了勝利。他們斟酌再三同意了我的採訪要求,而且是直面採訪的要求。

「我知道,你小子的採訪問話巨犀利,但是做了幾十年律師,我還真的在說話上沒有服過誰,要不咱們就來個針鋒相對的採訪問答?」律協的一位長者有點調侃的說。

我暗中高興,因為我知道,如果能夠有這樣的對話機會,我的文章將展現一篇精彩無論的對話。而且我自信,能在我的問話中堅持兩個小時的採訪對象,一定早有準備。

精彩,沒有不現身的理由。

東林依然滔滔不絕的教訓著我的「不成熟」,甚至苦口婆心、眼含熱淚的勸我「面對現實,不要做不必要的犧牲」。

20分鐘後,我緩緩抬起頭。然後又把頭低下來,無助的小聲嘟囔:哥們,我上大學的時候班主任就這麼和我打過賭,他說,畢業5年後社會能把我打磨成鵝卵石,磨去年少的稜角。現在,已經畢業10年了,稜角依然。你說,我能變成鵝卵石嗎?你可以,但我不能。所以,我的新聞做得純粹,做得心安。而那些圓滑的變化者,大多成了報社的記者「油子」,喪失了最基本的新聞理想。

他笑了笑,然後說了句粗話——操他媽,什麼狗屁新聞理想,老子參加新聞工作不到3年後就明白了,什麼狗屁理想!沒有錢,就他媽沒有一切,老子現在就想怎麼能掙更多的錢,發更多的稿子!什麼叫深度,什麼叫思想,操他媽都他媽是屁話……

我扭過頭去,因為我不忍心聽下去。東林,曾是很有新聞理想的記者,去了深圳後,一切都完了。
一個黨報,你說有什麼理想?!有思想的東西能發嗎?既然不能發,還玩什麼高雅,中國新聞史不會因為你就改寫,同樣沒有你一樣發展。

東林,猛吸了口煙,說。

我:您認為律師和律協應該是什麼關係,應該怎麼理解這個關係?

律協:服務與被服務,不是管理與被管理。換句話說,律協從本質上講,是廣大律師選舉產生的,應該為自己的會員負責,認真傾聽他們的呼聲。

我:35名律師都是你們的會員,他們每年繳納了2500元的會費。應該說,律協領導的當選,有他們的意思表達。不久前,他們對自己的協會不滿,提了意見。有人把這個事件比喻成,是主人向僕人提了不滿的意見,然而律協這個僕人居然對35名「主人」強硬回擊,說他們是在「製造謠言,蠱惑人心,妄圖顛覆社會制度……」云云。我想問的是,世上有這樣的主僕關係嗎?

律協:不能簡單的把律協和律師的關係比喻成主人和僕人的關係。因為個體的律師永遠不能代表大部份律師的想法。也就是說,他們只是個人建議不代表大部份律師的建議。

我:你說的話讓我想起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白馬非馬論」,你認為呢?

律協:呵呵,他們的確不代表大部份律師的意見。

我:為什麼這麼說?

律協:因為,他們沒有按照組織程序提出建議,比如,代表議案等形式。

我:你的邏輯是,沒有議案的建議就不代表大多數會員的心聲,對嗎?

律協:我認為是。

我:用你的剛才邏輯來理解的話,我有理由認為你剛才的話也只能代表你個人的建議。因為按照律協納諫的相關程序,作為律協的某一個領導,你同樣無權對會員的不同聲音作出代表協會的判斷。

律協:你的話夠厲害,但我堅持我的觀點。
……

採訪結束後,我興高采烈的把律協接受我獨家專訪的情況告訴了領導。

「市委宣傳部有通知,律協直選事件,一律不得報導,哥們,我知道你已經好幾個月沒有發稿子了,但是,你最好多弄幾個事件性的稿子。類似這些敏感事件,還是少些好……」

領導的話,讓我險些癱倒在地。

掛了電話後,我高高把手機舉過頭頂——

「別摔手機,別摔,何必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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