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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簽法案延長自由亞洲電台運作一年

2009-10-14 06:46 中港台時間|10-13 21: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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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美國之音2009年 10月 13日報導)美國總統奧巴馬最近簽署兩項跟公共外交與國際廣播有關的法案,其中一項把自由亞洲電台的運作延長一年。

美國白宮通過書面聲明宣佈,美國總統奧巴馬在10月9號簽署兩項法案,其一修改1998年外交事務改革與結構調整法的有效期,再度授權美國公共外交諮詢委員會(United States Advisory Commission on Public Diplomacy)的期限。  其二修改1994年美國國際廣播法,把自由亞洲電台的運作延長一年。 兩項法案在總統簽署之後成為法律。

*1994年國際廣播法*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共和黨人羅伊斯(Rep. Edward Royce)在今年9月17號提出一項標號第3593的法案,修改1994年美國國際廣播法的規定,把有關自由亞洲電台撥款的相關規定從2009年修改為2010年。根據1994年國際廣播法,有關自由亞洲電台的運作,在2009年9月30號之後不再撥款。

*法案獲得參眾兩院一致通過*

聯邦眾議院在9月23號通過上述法案,聯邦參議院則在9月29號一致通過。  此外,參議院也在當天同時通過標號為2131的法案,其中延長1998年外交事務改革與結構調整法的有效期。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裡德(Senator Harry Reid)9月29號在參議院院會上說:“兩項法案- 標號第3593以及標號第2131的法案,在三讀之後獲得一致通過。”

1994年美國國際廣播法的第309項條款規定了自由亞洲電台的運作與撥款。  其中指出,自由亞洲電台對中國、緬甸、柬埔寨、老撾、北韓、西藏以及越南廣播; 而自由亞洲電台應該就在這些亞洲國家以及其他地方所發生的事件,提供正確、及時的資訊、新聞、與評論;並且成為發表不同意見與聲音的論壇。

關鍵詞:美國國會,奧巴馬,羅伊斯,1994年國際廣播法,裡德,公共外交諮詢委員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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