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

台放寬夫妻贈與 3千萬房地稅差900萬
台灣財政部3月2日最新公告的解釋令,解決了夫妻贈與後出售適用新舊制與成本認定的問題,大幅放寬規定,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前取得、上路後贈與,出售時可用舊制(土地增值免繳資本利得稅),即使是新制上路後取得,也可以最先實際取得價格為成本。試算夫妻贈與3千萬元房地,若日後原價出售,最多可省下900萬元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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