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利益”的胡思乱想

神农

标签: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11日讯】 美国电影Enemy of the State有两个中文译名,一个是直译的《国家的敌人》,另一个是润色后的《全民公敌》,两个译名共同出现在影碟的封套上。稍微一思量,就知道这两个译名包涵着不同的内容。国家的敌人,就是全民公敌吗?国家,是全民的另一个形式吗?电影说的是,一部分政府人士,企图利用国家立法的手段,掌握对公民隐私的侵犯权。电影中的现代通讯技术,不过是故事的花边修饰,如果去掉这种修饰,把故事挪回到我们身边的技术阶段,那麽,无非就是一个派出所警察欺负街道居民的故事。   

派出所警察欺负居民的事,我们熟悉得很。否定派出所,就意味否定公安局,否定公安局,就是否定国家机器,否定国家机器,就是……嘿嘿,你可能就要走向反政府的可怕立场了。仅仅反政府也许还不够可怕,最可怕的是,如果你反政府   ,说明你也是在反对国家;反对国家,就是对民族的背叛;背叛民族,那麽,你不是全民公敌还能是什么?   相信大多数人对这一逻辑是嗤之以鼻的,但是,除了现实中的种种非逻辑性以外,这一逻辑本身又存在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呢?简单地说,就是:   

派出所≠公安局≠政府≠国家≠民族   

亲戚中对我的成长影响极大的一位前辈,曾经是一二九运动的学生领袖,后来成为共产党的高级干部。十几年前,我们常常一起探讨时事。他告诫我,要爱国,要爱社会主义。我问,爱国就是爱社会主义么?他说,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你不爱社会主义,谈什么爱中国呢?你爱美国好了。我就问:您年轻时反对国民党政府,那可是中国的合法政府啊,可是今天我们都说你们那是爱国主义学生运动,这怎么解释呢?他说,那不同,国民党出卖民族利益,不配代表中国。我对他的回答是很满意的,因为他说出了这样一个道理:民族利益高于政府(政党)利益,如果后者侵犯了前者,其合法性自动丧失。   

那时我还年轻,考虑问题浅尝辄止。后来,随着现实中巨大的怆痛的降临,我又想问一个问题了:谁来为民族利益作界定呢?也就是说,谁拥有对民族利益的解释权呢?街道上百姓的声音,不可能高过电视和扩音器的影响。最了解民族情况的,也就是最直接地掌握着全社会资讯资源的,当然是政府,因而,政府成了解释者。根据自私原则,政府的解释会有利于政府,所以,国民党政府不赞成北平的学生们提出的时事分析,也就是说,政府有另外一种解释。只不过,国民党政府的解释,并不能说服参与了游行示威的年轻人。显然,拥有解释权的一方,后来被否定了。那麽,是否可以认为,这个重要的解释权,不应当交给政府?那麽,交给谁呢?这个问题,我已经没有机会同我永远怀念的那位老人交谈了,他自己也是带着深深的迷惑离开人世的。   

很小就背熟了顾炎武的名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长大后才知道,这句话前面还有一句:“国家兴亡,肉食者谋之。”原来,他把国家和天下分开了。国家,就是李唐赵宋朱明满清这样的王朝,是朝廷;天下,则是朝廷所宣布“溥天之下”如何如何的土地及其居民。如果套用今天的话,那麽顾炎武所说的国家,大概相当于今天的政府和国家概念,天下则相当于今天的国家与民族概念,现代的国家概念要加以分割才能完成这种对应。顾炎武主张的是,作为社会成员,必须对全社会的福祉予以关注,但这一关注并不等同于对政府和国家的忠诚。他的忠诚是献给最高利益的。   

现在我们又回到前面的疑问上了:什么是最高利益?谁来界定、解释甚至代表最高利益?根据今天的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的象征,是不是可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代表最高利益呢?然而,包括国民党的国民政府在内的那些被历史否定了的政权,也都有过类似或接近的组织形式,它们对最高利益的代表权都被历史否定了。同一道理,在我看来,西方民主议会制的国家,其议会组织,也不能代表最高利益。   

传统中国是所谓“君权神授”,统治的合法性来自上天,只要打着天的旗号,说什么“奉天承运”,就抓住了最高利益的解释权。虽然改朝换代从来都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成功者是“替天行道”,暴力行为也是天意的一种体现而已。从辛亥革命以来,中国的基本价值已经由舶来品支撑起来,天意换成了民意。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都强调“人民”,都把革命的源泉和最终目标指向“人民”。无论“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把权力合法性的来源说成是人民。这里的人民与古代的上天,几乎是同义词,但是又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一变化,预示着中国迈出了传统,正在走向西方国家所代表的现代。   

人民是合法性的源泉,当然也就是最高利益的体现者。可是,人民在哪里?其意志如何表达出来?中华民国时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代,都做了一些努力来证明,其政权组织形式足以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是个集合概念,是各个个体人的集合,个体人之间有利益冲突,因此人民的意志就是各种冲突的折衷。在折衷的过程中,压倒性的、对一部分个体人的侵犯,经常是不可避免的。专政的出现,大概就是基于这一理解。于是,即使在理论上,人民概念也会最终走向自己的反面。现实的教训是如此沈痛,我们就不必要细讲了。   

那麽,有什么办法,即使是在理论上,让我们走出困境,把最高利益体现在我们的社会组织与社会行为中呢?让我们把人民的概念换成人的概念,把虚幻的集合换成现实中的任何一个个体。   

最高利益是人。人是一切社会组织及其行为的最终目标。我们说的人,就是顾炎武说的“匹夫”,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位。人是一切社会权力的起点,也是一切社会权力的终点。就是如下公式:   

人→政府→国家→人   

一切立法和政府行为,都是以服务于人的需求为目标的。人决定政府的组成,人决定立法,人监督政府行为,最后,人高于国家。我说的是具体的人,是生活中非常具体的每一个社会成员,不是抽象的人民。所谓的人权与民主,就是实践以上公式的很重要的一个途径。这一点,不需要过多啰嗦。   

我想引申的是“人高于国家”这句话。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着现实利益的冲突,这涉及主权概念。国家内部,地区与地区、人群与人群之间,也存在利益冲突,这涉及人权概念。仅仅依靠民主体制(所谓的多数原则),也许是不能保证人权的。在日益一体化的当今世界,人的价值、人的权利的普遍承认与保障,是人类进步的基本特征。传统主权观念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面临置疑的。既然人是一切权力的起点和最终目标,主权又怎么能够高于人权呢?   

我还想到我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爱国主义”这个辞汇。这是主权观念来到中国以后,为了让普通民众加强主权意识,才出现的一个观念。爱国主义不同于传统的“忠君”观念,它强调社会成员对国家主权的敏感和尊重,对于民族凝聚、民众觉醒和社会进步,无疑是起过重要作用的。但是,在“人高于国家”的观念面前,“爱国主义”就落伍了,除了被人利用,实在没有积极价值了。今天或许应当有“爱人主义”。但是“主义”这个词,100年来,给用得太滥了,仔细回想,很难让人对它产生温暖的依恋。还是没有主义更好。

——转子《世纪沙龙》(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文章
    

  • 【纪元特稿】程海真: 走出爱国主义的困境 (7/6/2001)    
  • 想入美籍先上培训课: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一瞥 (7/5/2001)    
  • 【纪元特稿】 余健文:爱国的本质与形式—-兼评“挂国旗运动” (7/4/2001)    
  • 【纪元专栏】沉默:申奥的锣鼓喧天中浮动着血腥气 (5/31/2001)    
  • 刘晓波:爱国主义是中共的工具 (5/20/2001)    
  • 大批读者开始离开“人民日报”和“强国论坛” (5/19/2001)    
  • 金尧如:中共行马列暴政,蹂躏华夏半世纪 (5/18/2001)    
  • 杨支柱: 公民投票解决民族问题 (5/8/2001)    
  • 床上的爱国主义 (5/6/2001)    
  • 民族主义是一种幼稚病 (5/5/2001)    
  • 美中骇客大战 台湾网站遭池鱼之殃 (5/1/2001)    
  • 只要大家都是五迷三道的,什么主义都白搭 (4/28/2001)    
  • 黄钟 : 爱国主义不过是骗局 (4/24/2001)    
  • 纽约时报指江泽民在大陆延烧民族主义情绪 (4/22/2001)    
  • 李怡:失控世界 (4/20/2001)    
  • 中美军机相撞和中国政府的尴尬 (4/17/2001)    
  • 时代指大陆挑弄年轻人的爱国主义情绪 (4/15/2001)    
  • 徐水良﹕真假爱国主义 (4/14/2001)    
  • 德国总统说身为德国人没什么好骄傲的 (3/20/2001)    
  • 陈大哲:与俄有”约”害莫大焉  (3/16/2001)
  • 相关新闻
    德国总统说身为德国人没什么好骄傲的
    时代指大陆挑弄年轻人的爱国主义情绪
    中美军机相撞和中国政府的尴尬
    李怡:失控世界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