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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创条例改补助奖励 台经部︰成本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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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毅璋/台北报导〕虽然立法院下周的临时会并未将“产业创新条例草案”排入议程,但各界对于此案争议不断,民间团体建议取消研发与人才培育的租税优惠,改以补助方式奖励,不应该齐头式给予租税优惠。但对此,经济部工业局昨日表示,如果改以每年投入二百亿元的经费补助,光是行政成本恐高达二十亿元,成本更大。

台湾工业局长杜紫军指出,以经济部执行补助案件多年经验,如果取消产创条例中的研发及人才培育的租税优惠,改以每年度投入补助经费二百亿元,必须投入审查的人力就高达八万八千人次,每月所需行政人力为三千人至四千人,成本相当庞大。

杜紫军也解释,台湾企业创新研发能力相较于日本等先进国家,尚显不足,单凭补助与行政辅导等政策工具,无法有效全面引导企业往创新研发活动发展。因此经济部认为,还是需要借重租税优惠做为诱因,以诱导企业长期从事创新工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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