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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环保局施铁腕要求国家重大工程应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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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政府环保局14日针对日前要求限期改,期限届满却未依规定改善的国道2号拓宽工程大园交流道的一处工地,加重依空污法罚处10万元罚锾。

桃园环保局长陈世伟前于10月11日亲自率队至国道2号拓宽工程之南桃园、大园交流道2处工程进行稽查,当天针对现场裸露堆置土方未覆盖,以及造成路面污染情事,除限期3天进行改善,并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对2处工地,各开出1张罚单,处罚锾新台币6,000元。

限期改善届满,环保局稽查人员于10月13日实施复查作业。南桃园交流道工程工地之裸露土方堆置已依规定覆盖防尘网、工区内之车行路径铺设级配能有效抑制车行扬尘之产生,且工区出入口亦架设多台冲洗设备,现场缺失改善率达90%,现况尚符合“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之规定,能有效抑制工区内粒状污染物之逸散。

大园交流道工地进行稽查时,发现工地未配合相关规定完成缺失改善,工区内之裸露堆置土方未覆盖防尘网、车行路径未有铺设级配及钢板等措施,以致工地现场尘土飞扬、造成空气污染,且工地出入口未落实进出车辆清洗作业,造成工区周遭道路污染发生,影响周边道路污染及用路人安全。

桃园环保局稽查人员对于属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且位于机场联外道路旁之工地,竟不顾企业和国家工程建设形象,决定依空污法开出10万元罚锾,并再规定限期改善。若工地仍置之不理,未于期限内改善,环保局将祭出每日10万元之按日连续处分,直至工地符合“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之规定为止。

陈世伟局长再度强调,国道2号系国家重要联外道路,工程施工品质关系国家整体形象甚钜,公共工程更应为民表率做好营建工程防制措施,作为民间相关营建工程之典范,不要造成环境污染有效改善空气品质及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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