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调高“贫穷线”85万人受惠 明年7月施行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0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立法院10日三读通过“社会救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大幅调高“贫穷线”、新增“中低收入户”,提供短期生活扶助。预估新增受惠者将超过50万人,总受惠人数可达85万人,民国100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修正后,各地“最低生活费”重新定义,以“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60%计算。但不论是采取旧法“最低生活费”或新法“可支配所得中位数”当作贫穷线计算基准点,采取的都是前年的统计数据。

初步估计,修正后各县市最低生活费分别为:台北市1万4,794元、大高雄市1万1,146元、新北市1万1,832元、大台中市1万303元、大台南市1万244元、台湾省其余县市1万244元。

通过的草案中,增列“中低收入户”项目,将“最低生活费”的1.5倍这一区块归纳为“中低收入户”范围,中低户将获得政府补助健保费1/2及子女教育学杂费上的补助。另增订通报机制,强化访视功能,凡知悉有社会救助需要者,均得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理。

立委侯彩凤指出,低收入户年满65岁、或怀孕3个月、或身心障碍者,皆可加发3个月的生活辅助金。但她对于中低收入户至私立医疗诊所看病不能免除挂号费感到遗憾,希望内政部能积极协调此事。

救助对象审查条件放宽,立委罗淑蕾指出,修法后,放宽家庭应计算人口范围、排除部分家庭不动产计算范围、放宽工作收入设算方式、修正工作能力计算方式等,让更多弱势个案受到照顾。

国民党团书记长林沧敏说,“人可以穷一阵子,但不能穷一辈子”,所以“社会救助法修正草案”中不仅扩大照顾对象,还加入了“鼓励脱贫”的精神,让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令,运用各项措施协助低收入户积极自立、脱离贫穷。

对于施行日,行政院长吴敦义曾在10月表示明年元月1日即可实施,但内政部以“行政作业不及、相关子法尚未齐备、恐造成公务员‘需计算两次’之麻烦”为由,将实行日改为7月1日,为此引发朝野两党争论,在表决后民进党票数不敌国民党,施行即确定为民国100年7月1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