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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零体罚应设配套 吁教师管教权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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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霸凌问题层出不穷,各界对于零体罚也持不同意见;台北市教师会表示,缺乏配套措施的零体罚政策,是恶化学生行为问题,增设辅导人员固然有一定帮助,却非解套方法,尤其在管教权责未厘清前,学校老师通常有责无权,呼吁应将教师管教权入法,才能避免霸凌不断恶性循环。

台北市教师会13日公布,针对北市国中、小、高中职教师进行的调查,高达9成6的基层教师认为,不反对零体罚政策,但若没有额外力量辅助,将对问题学生束手无策。

基层教师认为,学校无法有效处理霸凌问题原因,包括家庭教育功能失衡、法令未授权、教育当局与教育现场脱节。

北市教师会理事长张文昌建议,应朝增设训辅人力、建立完善的后送机制,并另外设立“学生辅导法”,明确将教师管教权、行政处理程序与相关责任分属入法,在解决霸凌问题上才有力道,否则老师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政府虽提出许多方法因应,但揭露霸凌案例的后续处理问题,仍然无以为继,导致霸凌行为不断。目前任教于国中的陈老师谈到,老师在管教学生因为没有适当管教权,只要在管教上发生一点小事就会被放大检视,更何况遇到霸凌事件,只能束手无策。

他指出,因为无权处罚,遭霸凌的学生要不到公道,可能被逼着改站在霸凌者角度去霸凌别人,才能避免自己被霸凌,或是不敢说出口,成为校园霸凌黑数。虽然教育部有处理霸凌的通报标准作业程序,他也比喻,就像急救病患在运送过程迅速无阻,但最后却缺乏治疗的医生,一样没有用。

另外,在与其他社工、警政社会资源横向联系时,常沦为多头马车,没有一个统一决策与处理方法,最后便不了了之,让不少老师在处理上心灰意冷。

教育部训委会专门委员傅木龙说,现有的教师辅导管教学生办法,已经明订正向、一般及特殊管教措施。如果学生违规情节重大,可经奖惩委员会讨论后,规划高关怀课程。

到底该给老师何种程度的管教权?陈姓家长认为,应该给予老师适度的管教权力,对整体教学也有帮助,不过应有其监督的标准与制度相互配合,才能既符合教师教学权益,又能避免适度管教。

北市教师会呼吁,老师并不是要恢复体罚,只是希望在管教学生上更站得住脚,将教师管教权,家长该负的责任与处分,以及处理程序都明确入法。同时列出具体建议,要有效解决问题,应把家长管教责任法治化、修法建立有效管教或惩戒机制、增设专职辅导人力等。

先前有学校对霸凌问题隐匿不报,却获选品德教育绩优学校,显示教育主管机关只单方面看学校评鉴,却忽视学生教育的实质提升;张文昌指出,学校1年要面对30几项评鉴,而让学校人员为这些纸笔评鉴疲于奔命。

有鉴于此,北市教师会提出,应尽速修订权责明确、资源到位的“学生辅导法”方能有效处理霸凌问题,给学生一个安心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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