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延长外劳年限 闯关有变数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4日电)立法院朝野党团今天协商延长外籍劳工工作年限的就业服务法修正草案,有立委质疑恐会冲击本劳权益及长期照护政策,决定择期再协商,这会期能否过关有变数。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陈长文最近以1个“极重度残障儿子的爸爸”身份,勤跑立院请命,希望立院能完成“就业服务法第52条”修正,让替他儿子服务已经快满9年的外籍看护,能够延长停留时间到12年。

就服法修正草案将包括外籍看护工在内的外籍劳工工作期限由现行9年年限,延长为12年,日前已完成初审;不过,由于部分立委仍有意见,朝野党团中午针对此案进行协商,由于朝野未有共识,决定在会期结束前,择期再行协商。

参与协商的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淑英、陈节如,忧心修法将影响外劳人权以及长期照护政策的推动,反对修法。中国国民党籍立委侯彩凤原本忧心延长外籍劳工工作年限,恐会冲击本国劳工权益;不过,她同意仅针对看护工的部分,延长工作年限至12年。

与会的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外国人聘雇管理组长蔡孟良表示,针对修法,劳委会立场是不论外籍看护还是在工厂作业的外籍劳工,都将一体适用。

蔡孟良认为,修法延长外籍劳工在台工作期限不会冲击外劳的补充性政策,也不会排挤国人就业,劳委会支持比照其他国家,逐步、渐进式的放宽外籍劳工在台湾工作的期限。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中午将就服法修正草案排入立法院本会期最后1次院会处理,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原则上同意在这会期内通过就服法修法,不过,针对国民党团内部及在野党立委不同的意见,还需要再讨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