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1月17日讯】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发表报告,认为5名漏报受薪董事职位及持有超过1%公司股权的议员,并非蓄意行为,亦无证据显示有利益冲突,不建议动议训诫或谴责。被投诉漏报利益的全部为功能组别议员,当中包括监察委员会主席梁刘柔芬,有议员要求她辞任主席,以免影响日后调查的公信力。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在4月及5月接获投诉,指6名功能组别议员漏报受薪董事职位及持有超过1%的公司股权,包括经济动力的梁刘柔芬、梁君彦;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的霍震霆;商界的黄宜弘;金融服务界的詹培忠,以及民建联的叶国谦。
委员会副主席刘慧卿指,委员会就6名议员的投诉进行5次闭门会议,除叶国谦已辞职董事一职毋须调查外,其余5人都承认因个人和助理疏忽,出现错报和漏报的情况。她认为有关议员有欠谨慎,但无证据显示议员刻意漏报或错误登记,行为亦没有与议员角色冲突,委员会不会提出处分的建议。
但她指出,按时尽责和谨慎申报是议员责任,尤其在议员刘皇发早前漏报资料的投诉后,议员应提高警觉,以免损害立法会声誉和带来严重后果,有违公众期望。而梁刘柔芬作为监察委员会主席,更应遵守规则,以免漏报错报资料误导公众。她又表示,会检讨现行的调查机制,立法会秘书处正搜集资料,研究海外议会的做法,不排除将来会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议员,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
委员会成员黄成智表示,将去信委员会主席梁刘柔芬,要求她辞去主席职位,以免影响日后委员会调查的公信力。黄成智认为,梁刘柔芬身为主席,早前亦有份调查另1名议员刘皇发漏报物业买卖的投诉,她应特别警惕,但结果并非如此,难令人信服她能带领议员进行其它的监察工作。
梁刘柔芬昨日回应指尊重报告,承认自己失策,会以平常心看待报告,如委员会认为需要更换主席,她愿意让贤。而被点名的梁君彦亦承认犯错,但称漏报不涉及公众利益,亦不会影响投票意向;黄宜弘则称有疏忽,但称是新旧秘书交接期间处理得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