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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部分设计可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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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9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专利法部分条文,将新式样专利更名设计专利,未来只要应用于物品不论全部或部分的形状、花纹、色彩等,都可以申请设计专利。

依据专利法修正前的规定,专利创作必须是完整的物品外观的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才是过去“新式样专利”的保护范围。但专利法部分条文三读修正通过后,将“新式样专利”更名为“设计专利”,且不论是全部或一部分的设计,都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

有鉴于台湾利用电子显示的消费性电子产品、电脑与资讯、通讯产品的能力已趋成熟,美日韩各国也多已开放电脑图像及图形化使用者介面的设计保护,因此这次修法,也规定应用于物品的电脑图像及图形化使用者介面,可申请设计专利。

行政院在提案说明中指出,未来国家在面临紧急危难或其他重大紧急情况,例如禽流感、H1N1大肆流行等,而政府无法取得足够的必要用药时,根据这次专利法三读修正通过后的条文规定,专利专责机关立即应依紧急命令,或是需用专利权的主管机关通知,强制授权相关制药专利权。

而为了配合世界贸易组织杜哈部长宣言,以及总理事会的决议,这次三读修正通过后的专利法部分条文也规定,为协助无制药能力或制药能力不足的国家,取得治疗爱滋病、肺结核、疟疾或其他传染病所需医药品,专利专责机关得依申请,强制授权申请人实施专利权,以供应该国家进口所需的医药品。

行政院提案说明中指出,相关规定可以协助开发中或低度开发国家,解决其国内卫生问题,使台湾有能力制造相关药品的学名药厂商,得透过此机制,将该等药品出口供需要的国家使用,以善尽台湾的国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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