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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简讯叫人走路

台宏达电涉违法解雇派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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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宏达电(HTC)滥用派遣工?一位邱先先指控7月曾被HTC以一通简讯解雇,但10月中旬又看到HTC在征人,他感到十分气愤,转而向立委郑丽君陈情。

日陞人力派遣公司业务经理张哲声指出,由于HTC的人力需求很大,业者因应订单的需求,大小月的产业、人力的调节,在制造业颇为常见,单就宏达电一家,就和十多家人力派遣公司配合。

张哲声解释,7月分曾以简讯通知邱先生,7天内办理离厂手续,日陞会再协助转职,若有意离职,也会付资遣费,但邱生先却要求开立“非自愿性离职证明”;依劳委会政策,日陞对开立“证明”非常审慎,并未答应。

邱姓派遣工秀出宏达电征才简讯,指控宏达电不顾派遣员工权益,无预警解聘。(摄影:陈柏州 /大纪元)

邱先生却表示,在HTC工作近1年,一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以上,与正式员工的工作时间相同,如今只因是派遣的身份,造成整个裁撤过程中,没有预告期、没有资遣费,更无法领取失业给付,让他生活顿时陷入困顿。

他表示,HTC大量使用派遣工以降低人力成本,却把经营的风险全转嫁派遣人力的做法,让他极为不满。郑丽君质疑宏达电明明有人力需求,却不愿用正职劳工,是否为了规避年资及相关福利,滥用派遣。

据悉,宏达电桃园厂内员工约有4‚500人,其中,外劳加建教生就超过一半,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质疑,由于外劳与建教生都是有签约、有一定工作期限,所以,一遇到产量缩减,资方就先拿派遣工开刀。

劳委会劳资关系处合作科科长黄琦雅表示,依照〈劳基法〉第16条规定,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应于10 日前预告,邱先生接获简讯告知即日起解雇一案,雇主确实已违反〈劳基法〉之相关规定,劳委会会立即对该派遣公司及宏达电展开调查,最高可开罚30万元。◇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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