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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行人用路安全 行人路权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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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09日讯】 (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警政署保障行人用路安全,自11月起至明年4月30日止,将‘强化行人路权执法’;苗县警局为展现加强执法决心,9日上午在县府大厅举行“行之有道 平安最重要”强化行人路权执法记者会。

苗县警局以实际行动演示行人穿越马路必须行走斑马线。(摄影:许享富 /大纪元)

记者会由县警局烈火乐团揭开序幕,且透过行动剧宣导礼让行人,并以实际行动演示行人穿越马路必须行走斑马线;县长刘政鸿带领局长及义交同仁一起宣誓强化行人路权执法的决心。
警察局长曾义琼呼吁民众及驾驶人,遵守交通号(标)志或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摄影:许享富 /大纪元)

警察局长曾义琼呼吁车辆驾驶人要礼让行人,而行人亦须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建立安全的交通环境,珍惜自己生命同时也关怀尊重他人生命,达到“行人驾驶互尊重、事故减少路畅通”。
路人甲呼吁行人穿越马路必须行走斑马线。(摄影:许享富 /大纪元)

苗县警局交通队考量城乡差距,执法首日未开出罚单,县警局召开强化行人路权执法誓师大会后,将要求各分局强力执法,目前采取柔性劝导方式,规劝汽机车未礼让行人及行人任意穿越马路的违规行为。

警方表示,现阶段取缔重点以汽机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时未减速或不暂停礼让行人,处罚1200元至3600元;行人部分除擅自穿越车道外,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和警察指挥,及在交通频繁道路奔跑、追逐或坐、卧、站,足以影响交通者,均处罚300元。(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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