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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车未熄火 处分最高罚六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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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婉蘋台湾基隆报导)基隆市环保局呼吁车辆驾驶民众能养成“停车熄火”的习惯,当车辆怠速时所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对人体是有害的;未来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等候逾三分钟,经劝导改善仍未立即熄火者,依行政院环保署公告“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熄火管理办法”处分并按次处罚,依不同车种最高可罚新台币一万五千元至六万元。

如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冷藏车、作业中的货柜车、转播车,或是基于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的幼儿专用车、游览车及大客车有停车怠速之必要,在乘客上车前十五分钟启动引擎,以及排班的前三部计程车,则不受管理办法限制。

环保局长江山鑫提醒民众,“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熄火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并于6月1日起开罚;并且表示,停车熄火除了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也可节省燃油消耗,并达到节能减碳及环境保护目的。

(责任编辑:陈玟琦)


志工宣导停车怠速熄火(2)/ 环保署取缔机动车辆怠速新制,将在3月1日正式上路,志工29日在中正纪念堂旁路段以举牌、发放文宣的方式,向路上骑乘汽机车的民众宣导。(中央社)


侦测车辆怠速 / 环保署取缔机动车辆怠速新制,将在3月1日正式上路,环保署29日在中正纪念堂旁路段示范宣导稽查,并以仪器侦测车辆是否怠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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