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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 部分保费可列举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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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4日电)国际纽约人寿表示,民众若要将人身保险费列举扣除,要注意可列举扣除,及无法列入扣除额项目,保障自己报税的权益。

国际纽约人寿表示,报税季节即将来临,民众若以列举扣除额申报所得,所缴交的保费如人身保险保费、劳保及军公教保险、国民年金等,报税都可以列举扣除,但每人最高额度为新台币 2.4万元,全民健保部分则可全数扣除,不受金额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若民众想要将寿险保费列举扣除,国际纽约人寿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余家和表示,有些保费项目可以列入扣除、有些项目无法列入,应该留意。

余家和表示,要保人必须帮直系血亲,如帮配偶、子女、父母买保险,所缴保费可以列举扣除,至于帮兄弟、叔侄辈买保单,因非直系亲属所以无法将保费列入扣除额。

余家和说,即使是替直系亲属投保,但是没有扶养,或者子女已经成年,且自行报税,就算父母仍替子女支付保费,仍不能列举扣除,但是子女可以在自己的申报户中列举扣除。

余家和表示,要保人及被保险人必须同一申报户,例如帮爸爸买保险,但是与爸爸非同一申报户,仍然无法列举扣除父亲的保费。

余家和提醒,若购买非法的地下保单、非人身保险如车险、住宅火险等,属于产物保险等都无法列入扣除额。不过民众若出国去玩,所买的旅平险、意外险,是属于人身保险,就可以列入扣除。

余家和强调,去年如果有新生儿出生,已经替宝宝规划保险的父母,要记得将宝宝的保费也列入额度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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