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涛:镇政府无视法律迫害公民合法财产

张峰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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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6月02日讯】我是山东省金乡县王丕镇孙店村的一位普通公民,本人一生为了生计,辛勤劳动、养家糊口,经过多年的积累,在镇驻地(原王丕乡)当时镇政府统一规划的房子。并交付了耕地占用税。办理了建房许可证。原乡政府还给开出了统一规划土管收费,确权的有效证件。并于1994年开始动工。1996年竣工。终于有了自己的楼房(激动!)

2012年3月8日新来的高镇长带人违规强拆了我家房屋。我家人阻挡,没镇政府人多,镇长还说谁帮忙就抓回去在镇里待几天。镇政府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没有任何补偿协议、没有任何补偿、更没有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下带人强拆,(镇长还说这是他们开会决定的,镇上有权利随意处置他人的合法财产!!)

努力了大半辈子的房子,镇政府说拆就拆一点说法都没有。这也太没天理了。第二天我找到高镇长(高洪涛),提出房子应按国家的法律条文来给予补偿。高镇长却说:我说拆就拆,一分都不补,在这我说了算。当时我很生气,但想到人家是有权力的镇长,我一平民老百姓有什么办法,只能不甘的走了。

镇上提前十几天让我们村(孙店)的村支书(王云启)给捎了二次口信。第一次是,2012年2月20日,村支书说镇上叫你把房子拆掉,当时我说拆可以,但应给补偿。第二次是,2月24日村支书又给捎口信说拆房子的事,村支书说:镇上给下一个口头通知,中心管区主任(张井合)说:不给补偿。

2月26日我又去找蔡镇长,说房子补偿的事,蔡镇长说镇上没钱不能补,说啥都没用。然后我又找到张井合,并给他看《国有土地上方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张井合说:我不管,叫你拆就得拆,不拆就给你推了,还扬言:你有本事去县里告去吧!

2012年2月27-28日镇长高洪涛下令让电工杨仿华把电给断掉。

2012年3月8日下午,镇上让村支书到我家告诉我现在就要强拆我家的房子,时隔几分钟,镇上来了40-50人拥着挖掘机,在镇长的带领下,来到我家,我上前阻挡他们,他们在镇长指挥下把我连推带拉的拉到一边,镇长还说:再挡就把你带到镇上蹲几天,叫你反省反省,你这是“妨碍公务”。

当时我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跟他们讨个说法时,镇里只看到了自己手中的权利,根本就无视法律的存在。镇上在有强大武力作后盾的前提下随意侵占、损害他人的合法财产。

在拆除过程中我高声念着法律有关章节文件如:“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应当给予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房的,还应当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等。镇长高洪涛却说让他读去吧,看着就行不用管。

小楼被拆时,镇上的领导把围观的群众都赶走了。老百姓都是怕事的,也都只有麻木的走开了。有一位好心的路人,用自己的手机记录了拆房的过程,不料却被民警抢去,把所录资料给无情的删掉后还威胁那位路人:多管闲事。吓的那位路人赶紧走了。还有几个人也被抢去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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