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言:中国人应该明白的事(续四十七)

真言

人气 38
标签: ,

【大纪元2012年07月22日讯】长期以来,中共利用其控制的 舆论宣传工具持续不断的向中国民众强力进行一言堂的愚民欺骗洗脑宣传,太多的中国人对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对发生在中华大地上的诸多历史及 现实事件,认识糊涂,或是偏激片面,或是认识不清,或是根本就不知道,陷在中共刻意营造的错误泥沼中不能自拔,严重的影响了对事物的客观 判断而不自知。本文拟就当今及历史上被中共或是扭曲或是掩盖的诸多历史事件中的部分大事的如实解读,五帮助你廓清迷雾,恢复良知。

地主与农民的矛盾不是所谓封 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中国大陆地区,互联网普及 以前,中国人对自己民族历史的了解渠道十分狭窄,主要是教科书,由于中共的刻意歪曲和篡改,对历史的认识完全是灌输的结果。秦以前社会是 奴隶社会,秦以后二千多年的社会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与农民的矛盾,阶级斗争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这四点,已 成为谎言笼罩下的中国人的基本共识,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了,几十年如一日的愚民灌输,广大民众对此已是天经地义,毫无疑问了,没有人怀疑 这有什么不对,更没有人想到这之中还会隐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然而,谎言毕竟是谎言,真相 只能被掩盖一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民众的日益觉醒,各种真相不断被揭示出来,颠倒了的历史与说教正在被逐渐归正,由暴力与谎言 构筑的共产专制大厦已开始坍塌,流行了几十年的所谓“地主与农民的矛盾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说辞,原来只是共产党为引证其暴力革命合 法而制造出来的谎言而已。唯有“地主与农民的矛盾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才有共产党所谓反封建的合法性;唯有因“地主与农民的矛盾是封 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引致的农民战争,才有与之类比的共产党发动农民闹“革命”的合法性;唯有美化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才会有共产党农民运动 的正义性,也才进而有共产党非法政权的合理、合法性,这是共产党篡改与歪曲中国历史的现实动因与逻辑源起。

一、“地主与农民的矛盾是封 建社会的主要矛盾”伪说的由来

从50 年代起的中共建政初期, 大陆史学研究的重心即围绕所谓“五朵金花”展开, 即汉民族的形成、中国历史分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战争和资本主义萌芽。除“汉民族的 形成”外,其它四个问题的研究目的都是为印证马列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的正确, 尤其是农民战争更是因印证中国革命道路和作为“中国历史发展真正动力”而成为显学。此外, 史学界为强化与固定对中国秦以后二千多年社会乃封建社会的性质及特征的认识,还进行了中 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问题的讨论。上述研究中,“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越 来越受重视, 同时阶级斗争的观点不断被强化, 特别是‘文革’10年 中,中国历史几乎成为一部阶级斗争史, 历史学被强烈地政治化。”(《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常建华,《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翻开当时的历史课 本,遍篇皆是农民起义,其它问题都是一笔带过,给人感觉,我们的祖先整天除了打打打、杀杀杀,什么也没干,一部中国历史就是一部野蛮的杀 人史。至于五千年文明史,儒释道引领下的灿烂的古文化根本隐匿不见。

在政治统帅一切、一切都要为 政治服务的扭曲的时代里,出现这种荒唐情况并不奇怪,甚至再悖谬的事情都很正常。那么,中共建政初期的史学界这种赤裸裸的荒诞不经的公然 造假行为又是依据什么而来的呢?

毛泽东在1935年12月的《中国革命与中国 共产党》中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曾经不能不在历史 上掀起无数的农民暴动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黄巾、铜马,隋朝的李密、窦建 德,唐朝的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共不下数百次,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 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没有的。只有这种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才是中国历史进化的真正动力。 因为每次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变动了社会的生产关系与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是由于 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与新的生产方式,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政党,因为这种农民战争与农民暴动得不到先进阶级与先进政党的领导如 同现在的无产阶级与共产党能够正确领导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这样,就使当时的农民革命总是陷于失败,总是在革命中与革命后被地主贵族利用 了去,当作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这样,就在每次农民革命斗争停息以后,虽然多少有些进步,但是封建的经济关系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依 然继续下去。”

毛泽东的这一诠释可以归纳为 以下三点:一、农民战争的根本原因“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这是导致中国二千年古代社会农民战争频发的直接原 因;二、农民战争是正义的,“只有这种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才是中国历史进化的真正动力”;三、农民战争“没有新的阶级力量,没有先进的 政党”,所以只能“总是陷于失败”,只有“共产党能够正确领导农民暴动与农民战争”。

然而,稍微熟悉一点中国历 史,就不难看出,毛泽东的第一个论断就错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陈胜吴广起义,就不是“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 压迫”,而是秦王朝的暴政所致。而秦之后的农民战争的因由,也都不是因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

毛泽东的这一定义,为中国史 学的研究定下了基调。此后,无论是教科书,还是书籍杂志、电台广播、电影电视等等,都始终严格恪守这一基调。这一点,从大陆最具影响力的 工具书《辞海》中即可得到见证。1979年大陆新版《辞海》所给出的 “封建制度”一词的标准定义(“封建主义”、“封建社会”均参见此条)∶“以封建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 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奴隶制度瓦解的基础上产生。在封建制度下,封建地主阶级拥有最大部分的土地。农民(或农奴)完全没有土地或者 只有很少的土地。他们被束缚于封建制度下,耕种地主的土地,对地主阶级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受着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地主阶级剥削农 民的主要方式,是向农民收取地租。与奴隶制比较,农民由于有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有自己的生产工具,收成好坏同本身利益有一定联系,因而 对生产有一定的兴趣,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封建社会基本的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封建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 制国家。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地主阶级思想,它以维护封建剥削和等级制、宣扬封建道德为特征。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使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历史上不断起伏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打击了封建统治,多少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封建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和商品 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封建制度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为资本主义制度所代替。一般认为中国在春秋战国之交进入封建社会。1840年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并和封建势力相勾结,使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 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于1949年建立了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最后消灭了封建剥 削制度。”

对于上述定义与诠释,久居大 陆的中国人不会感到有什么异样,这乃是几十年的标准说法,毫无疑义,只有清楚中共骗人的真相,才会深刻地体悟到这一切有多么反动与荒唐! 一句笼统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长期的武装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就把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八?一五日本宣布投降的14年抗日战争(中共只提八年抗战,因为七七事变前,中共建立了分裂中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而且鼓 动各省自治,从未抗战)的功劳轻而易举收入囊中,更把推翻亚洲第一个民选的合法的民主政权——中华民国的罪恶模糊了过去,还把中华民国结 束帝制,一统国家的功劳划为了己有。而一句“建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最后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却又把杀死了二百万所 谓的地主实际是乡村士绅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辞海》是中共通行的愚民工 具书,只是中共愚民的手段之一种,中共最主要的愚民手段,还是利用教科书对全民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冠冕堂皇的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思想改 造。这里引用“论文网”上的一篇初中政治第六册教案中的部分内容,可见中共如何愚民之一斑:

《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 ——【教学目标 】:

“从封建制生产关系的特点入 手,使学生认识到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剥削和压迫的基础;封建剥削的主要方式是榨取地租;森严的等级制度是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 的,封建国家实现君主专制制度;封建国家的本质是地主阶级统治和压迫农民阶级的工具,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利益根本对立,两个阶级之间的 矛盾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通过教学,使学生认识到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的最高形式是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具有历史 的局限性。”

中共的文化旗手鲁迅,一个叫 嚣“汉字不灭,中国必亡”的狂人,把二千多年中国古代的历史归结为两个字:吃人。而共产党则把所谓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归纳为:剥削。“吃 人”与“剥削”一唱一和,遥相呼应,共同构成了中共“推翻封建剥削,解放民众”之革命的合法性。

简单说,中国“封建社会的主 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的伪说即由此而来,并广行天下,愚迷全国。

二、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矛盾 是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与民众的矛盾

关于对中共中国古代社会的主 要矛盾的表述,学术界早有争议,近年来已形成共识:即秦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不是封建社会,所谓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地主与农民的矛盾, 而是中央集权的官僚统治者与民众的矛盾。

首先,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并 不是大量集中于地主之手。20世纪70年代,台湾著名学者徐卓云先生在《汉代农业:中国农业经济的起源与特性》一书中对“人们一般认为 大规模起义爆发的原因是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使人们丧失了生存条件”表示怀疑。徐卓云教授根据居延汉简考证出中国土地相对充裕,地贱谷 贵,劳动力相对土地来讲价值更高。而农民起事主要发生在土地相对充裕的地区。因此认为“土地集中可能不是迫使农民离开土地、陷入绝境的主 要因素。”(《汉代农业:中国农业经济的起源与特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139页) 

台湾另一位学者赵冈先生通过 对大量具体历史档案的分析,认为中国古代地主占有制与欧洲采邑占有制有根本不同,地主制经济理论是西欧中心论的产物,把中国经济史研究带 入了“严重的误区”。他说地主经济理论漏洞百出:一是始终没有给出什么是地主的明确而统一的定义,无论以占有土地数量或是否出租土地作为 判定地主的标准都是矛盾和谬误的;二是地主的田产不是固定的,随时在增减变化,人们可以自由加入和退出,所以不能形成定制。“中国传统农 村的土地市场相当自由,土地不但在运动,而且是多向运动,地权分配变动性很大,既非采地式的定制,也非‘无限集中’、‘永远兼并’的单向 运动”。他集中论述了中国土地的集中因素和分散因素,认为并不存在土地越来越集中的情况。(赵冈《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新星出版 社,2006年)唐宋以来,“中小业主的人数愈来愈多,大地主寥若星 辰。每个村镇或每个地区的头号大地主所占有的田亩数往往也是很有限的”。(《中国土地制度史》,赵冈、陈钟毅,新星出版社,2006年,151页)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王凌在其 新著《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中,归纳了中国上世纪30年 代以来的中国农村调查统计,得出重要数据:1、地主占有土地的比例多 在30%—40%间(简单平均是36%),而且这其中还包括了族田、学田等公田,因而60%以上的土地是掌握在自耕农的手中。在某些地区(主要是在北方),地主占有土地的比重还不到30%。2、鉴于地主实际取得的地 租只占与佃农约定租额的七八成左右;同时,由于地租额并不像通常所说占有产量的50%,而大约只有40%左右(所谓50%是指“正产物”而 言);这样算来(70—80%乘以40%),实际地租率则 只有单位面积产量30%左右。3、由上可得,地主所得仅为农业总产出的12%或更低些,那么农业无疑就是一个“低效”或“低质行业”;购买土地也不一定是为了赚取“高额地 租”,在一些地方,甚至不过是一种“保值”的手段。高王凌教授的结论引起巨大的反响,完全颠覆了中共官方“人口10%的地主占有了70-80%的 土地,佃农的50%以上的产出被地主作为地租拿走,因此必须消灭地主 阶级”的观点。对此,高王凌教授这样评价自己的研究:“过去,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似乎早已成为定论,但地租率究竟有多少,却为学界一直 视为‘老大难’问题。为此我‘另辟蹊径’,不靠契约,专读账本,把‘地租实收率’作为研究的契入点,并把研究重点放在农民是怎样做到这 点,即在日常生活中是‘怎样对付地主’的。终于发现,实际地租率只有亩产量的30%左右(而不是通常所说的50%或50%以上)。旧日中国大约有40%的 耕地为出租土地,出租所得大约占农业产出的12%(或更低些)。它无 以承担更大的‘罪责’,更不用说多少世代以来‘停滞不前’的‘总根源’了。”“我自己很中意这一研究,以为这一本书份量很重。它也获得了 一些读者的推许,如有学者认为,该书全面否定了对‘旧社会’的‘旧认识’;是‘为地主正了名’;传统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和谐社会’,以往 的历史都被歪曲了(尽管实际情况并不这么简单)。这多少是拜‘互联网’所赐,奇怪的反而是几乎看不到一份批评的文字。”(高王凌:《我在 清史所三十年》,网易新闻中心,2009-06-27)

南京国民政府在1934~1935年的全国土地调查 中发现,在河北、河南和山东三省,自耕农的百分比分别为71.35%、64.75%和74.73%。(《全国土 地调查报告纲要》,1937年,34页)上世纪50年代初,中共 官方对陕西关中新区41县(市)约700万人口的土地改革统计数据也表明:一、当地90%以上的人都占有土地,即是雇农也有少量土地(人均占地1.32亩);中农占有土地是总耕地的54%(人均占地4.7亩);贫农占有土地是总耕地的24.8%(人均占地2.6亩)。中贫农共占总耕地的78.8%。这证明,该地区是中间大两头小的自耕农社会,土地的占有很均衡,绝非中共宣传的畸多畸少的情况。

一平在《土改奠定极权中国》 中也认为,中国的大土地主,所占土地比重较小。他援引国家统计局编《建国三十年全国农业统计资料1949-1979》数据:1950年前,中国地主平均每户占有土地144亩,中国地主的全部土地占全国总耕地38.26%。中国 的土地问题主要是地少人多,而不是地主垄断土地。正是由于中国土地奇缺,才少有大土地所有者,而多是小土地所有者。因此,万国鼎先生将中 国的土地制称为细碎的农田制,也就是小农经济的小土地所有制,这是地少人多环境下的必然生态。中国的土地不平均是农业经济的自然状况,并 非由于政治制度与地主阶级的剥削统治。

近二十年来,史学界关于土地 制度史的所有近期研究证明,以往所谓传统时代地权高度集中,农村中除了地主就是佃户的判断不符合事实。传统农村的土地占有虽然不平均,但 是集中程度远远没有中共宣传的那么严重。而土改时作为依据的所谓“中国的土地70%在地主手里,农民只有30%”的说法,现在一般学术界都 认为,更是不符合事实。

其次,地主与农民的租佃关系 并非势不两立,水火不容。通常所说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指的是地主对租借土地的佃户也就是对佃农的剥削,而据专家考证,即使在人均耕地面积 紧张的清末,佃农也未必意味贫穷,由于风险抵御力强,很多田无一垄的佃农家庭比自耕农富裕,有的佃农一旦看好地价上涨的趋势,就会把租用 的土地购买下来,摇身一变成为地主。所以中国的佃农未必是贫寒的,佃农和地主的成分是经常变脸的。所以一般情况而言,地主和佃农合作愉 快,都获得了好处。同佃农和地主不同,中国的自耕农是一群老实人,不会偷税漏税,一年四季忙于耕作,与地主与佃农不发生生产关系,更没有 所谓的阶级矛盾,他们是社会最稳定的力量。对此研究比较深入的是秦晖与高王凌。秦晖先后提出“关中无封建”、“大共同体”等理论,批评 “租佃关系决定论”,认为传统中国土地并不那么集中,租佃制并不那么发达。小农自由交易导致严重分化的说法不成立。社会不公与社会危机另 有原因,与租佃制关系不大。把地权问题说成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首要问题、把地权不均说成是传统中国社会弊病、社会冲突和社会危机的主因,从 而把平均地权说成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手段,都是没有根据的。(《关于传统租佃制若干问题的商榷》,《学术月刊》2006年第9期)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金 雁合著的《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一书,以对陕西关中地区大量的田野调查为依据提出了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 “关中模式”,在“关中模式”的基础上,反思了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的矛盾与冲突。作者在对关中地区积累的大量地册进行分析之后发现,隋唐以 降,关中地区逐渐形成“无地主”、“无租佃”的土地关系,几乎成了一个自耕农的世界,地权极为分散,不存在所谓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而 我国历朝历代的“农民战争”都是反官府、反朝廷而非反地主的,也就是说,在古代中国,专制国家与民间社会的矛盾从来比农村内部的主佃、贫 富矛盾更重要,农民的负担更多是来自于专制国家,而非所谓地主剥削。秦晖的结论抛却了过去正反两方面的一切理论依据,另辟蹊径,完全以实 地调查为据,因而结果较为扎实、可信。

秦晖的视角与切入点虽然只是 陕西的关中地区,不能代表整个中国,但他至少以中国的一个不算偏僻、且在历史上较为繁华发达的地区(西安曾是十三朝古都),因而具有一定 代表性的地域之范例,提出了另一种非常具有解释力和说服力的观点,否定了原来惯常的用地主、农民、租佃关系来解释传统社会矛盾的范式。

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农民只 要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社会就不致于发生大的动乱。可以说全国性的农民起事都不是由地主的剥削直接引起的。因为地主阶级的剥削不可能普遍地 破坏简单再生产的社会条件。而专制君主国家靠权力强行征收大量赋税、徭役,剥夺了农民进行简单再生产的手段。农民只能铤而走险。那种认为 中国的地主比西欧的地主更坏,只会杀鸡取卵的观点,不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事实上,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常常发生国家编户民逃入地主之家的 情况,以逃避国家的徭役赋税。

学者黄敏兰引用顾真的研究, 对地主、农民、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概括。顾真在《审视“定论”与等级分析——以关于封建时代农民、地主的理论为例》(《东方文化》1998年第5期)中提出,封建社会 主要矛盾为“税民”与国家的矛盾。税民中包括为数众多的庶民地主。以往的定论是:农民就是佃农,地主与农民形成生产关系,他们间的矛盾是 社会主要矛盾;地主阶级是统治阶级,农民战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唯一动力,阶级斗争的理论是分析封建社会历史的唯一武器,等等。近年来,学 术界对此已有所议论。如果深入考察,即可发现这些“定论”有某种失误。顾真认为:一、农民、佃农不是同义词,只有佃农与地主形成生产关 系。农民中有多种成分,其中自耕农占多数,此外还有平民地主。佃农只是其中的一种,佃农以外的多数农民并不与地主阶级构成生产关系。二、 地主并非都是统治阶级。地主分为几个等级,绅缙以上的地主(皇家地主、贵族官僚地主和绅缙地主)是特权地主,或身份性地主,平民地主及贱 民地主是非身份性地主,没有特权。他们与特权地主不属同一等级,也不能构成一个阶级。三、当时的社会存在两种基本矛盾:一种是地主与佃农 的矛盾,另一种是平民地主和自耕农与封建国家的矛盾,也即“税民”与国家的矛盾。平民地主与自耕农一起是国家的主要赋役承担者,直接与国 家发生关系。当赋役沉重不堪时,就会和农民一起武装起义。(《近年来学术界对“封建”及“封建社会”问题的反思》,《近代中国研究》,2005年9月12日)

高王凌在其专著中,甚至得出 了截然相反的结论。“我在调查中也遇到过访谈者(业主)说,无论丰歉,租子是绝不会收足,总归是要减的。为什么呢?是因为家教就是做人要‘厚道’,佃户提出要求就不好拒绝。费孝通先生也曾写道:佃户可能很穷,一 开口就要求免租或减租,地主则会因人道主义教育的影响,而不愿意勒索佃户。”(《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

不仅如此。高先生在其回应网 民批评的博文《批评与反批评》中,还告诉读者:“过去计算地租,并不是计算所有产品,而多仅计‘主产品’或‘正产品’的,例如江南等地小 麦并不计租:林则徐在一篇叙中写道:‘吴俗以麦予佃农,而稻归于业田之家,故佃农乐种麦,不乐早稻’。乾隆《岳州府志》也说:‘广种杂 粮,可当再熟。谷之利归富,杂粮之利在贫’。‘这些小春作物’——它们可都是‘大面积’种植——都是不计地租的。除此之外,在湖南等地, 我发现只有田(水田)才计租,其他如土(旱地)、山(山林)、塘(水塘)等等,都是附在‘田’上,并不计租的,而且往往连面积都没有计 数。这种事情,西起四川,东至浙江,都有史料的记载。所以我总怀疑那位批评者没下过乡,又不肯读书。……其实,过去无论政府还是私人田 主,从来没有几个曾统计过农田产量,这是和现代社会完全不一样的。我就是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那么恨‘地主’,他亲身见过一个真的‘地 主’吗?”

同时,作为皇朝官府也不允许 地主仗势欺人、为所欲为。“在十八世纪,租佃关系曾经成为一个令人头痛的社会问题,而被提上议事日程。在那以前,政府多不干涉租佃关系一 类问题,直到雍正五年,政府‘定田主苛虐佃户及佃户欺慢田主之例’,始谓:‘凡不法绅衿私置板棍擅责佃户者,乡绅照违制律议处,衿监吏员 革去衣顶职衔,杖八十。如将佃户妇女占为婢妾者,绞监候。地方官失察徇纵,及该管上司不行揭发者,俱交部分别议处。’”(高王凌:《历史 上中国怎样“和谐”》,网易新闻中心)

不仅地主不可以为所欲为,地 方官吏管理失察出现地主店大欺客的情况,也将一并陪斩问罪,如此,谁还敢欺负佃户?!佃户没人欺负,哪来的矛盾之说?皇朝的这一定例,也 暴露了共产党强加于自己“地主阶级的总代表”的谎言,不轻不重地扇了共产党一记耳光。因为这分明是在代表佃户的利益,在替佃户说话。雍正 皇帝可没有知道日后会有个共产党、共产党会说他“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先见之明,因而要专门搞一项法律提前准备着,好打共产党的脸。当 然,佃户中也有欺负地主的,这样的也不能轻饶。所以定律时又加上了一段文字:“至有奸顽佃户拖欠租课、欺慢田主者,杖八十,所欠租课照数 追给田主。”

这样说并不是否认地主与佃农 没有矛盾,人本性为私,买与卖永远都是一对矛盾,都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买与卖又总是能够成交,因为它还有个平衡点。这个为买 卖双方认可的平衡点正是解决矛盾的机关所在。

第三,所谓“地主阶级”与 “农民阶级”矛盾并不突出。早在七十多年前的延安时期,毛泽东与乡村改革派领袖梁漱溟之间即有一次有关中国农村社会是否存在阶级对立问题 的争论。梁漱溟认为中国农村社会贫富分化不鲜明、不强烈、不固定,阶级对立也就不鲜明、不强烈、不固定,因此无所谓封建社会,不需要发动 革命。毛泽东则不同意梁的观点,他认为中国农村存在尖锐而不可调和的阶级分化与阶级对立,无疑是封建社会,必须进行彻底的革命。被誉为 “最后一个儒学大家”的梁漱溟,其考虑主要是基于思想文化形态,而毛泽东则是心不旁骛、单瞅着“斗争”二字,二人实际都是偏狭的。但梁漱 溟的偏在于对中国社会整体的把握不够全面,而毛泽东的偏已经不仅是偏了,明显是钻牛角尖。

叶茂在《封建社会新辨——关 于近年来中国秦汉以后是否属于封建社会争论的述评》(中国经济史论坛 )中,对相关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梳理。黄敏兰完全否定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是秦以后社会的基本矛盾。她认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并不是能从政 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的,不能用单纯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来解释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的社会基本结构,是以权力为核心的等级制,与财产 占有、经济行为和阶级属性都没有直接的关系。中国古代地主对农民的经济剥削关系,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活动中是次要的、非本质的;皇 帝和官僚依靠强权剥夺皇帝官僚集团之外的全体社会成员财富,才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本质性。她认为官僚地主和庶民地主并不构成统一的地主阶 级,又引冯尔康的研究,认为农民也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为数量很大的自耕农与佃农不是一个阶级,自耕农与地主不构成生产关系,基本上也 不处于对立的地位。自耕农主要与国家发生关系,与国家处于对立状态。叶文宪反对“把‘封建’当作屎盆子卡在地主头上。”“地主”这个词表达的是土地之主,自耕农实质上是“微型地主”;“农 民”这个词表达的是务农之民,地主实质上是“大农”。“地主”和“农民”都不是政治概念,它们与“封建”都毫无关系。

杨奎松在《新中国土改背景下 的地主富农问题》一文中,通过大量事实证明中国解放前地主和富农人均拥有土地相当少,主要不是靠剥削生活,而且土地来源也往往是靠劳动致 富或非农收入获得的。他们往往勤劳吃苦,还处于破产沦为贫农的威胁中。“在农村,当年那些地主、富农并不都是剥削成性、好逸恶劳;他们与 农民的关系,也并不都像教科书里讲的那样紧张;他们的财产也并不都是凭借权势盘剥欺诈而来;他们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经营生产上的能 手。”

这里同时还要纠正中国人认识 上的一个谬误,这也是共产邪党有意打的一个马虎眼。古代社会的农民,与今天的务农即农民的概念不同,有自耕农与佃农之分,自耕农耕作的是 自己的土地,与地主没有半分关系。佃农才是租用地主的土地,需要缴给地主地租,也才会有共产党所谓的剥削。共产党在提到所谓封建社会的矛 盾时,总是笼统的提地主与农民的矛盾,有意把自耕农与佃农搞在一起,故意夸大矛盾的范围,以凸显矛盾的严重性,这也正说明矛盾并不严重, 共产党才需要拉自耕农虚张声势,否则,一个佃农就足以说明问题,还有什么必要把什么都拉在一块凑数呢?共产党并不是不知道自耕农与佃农是 两码事,他们的专家与共产党的头头们都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相当一部分都做过佃农或自己家里雇佣过佃农,决不会连自耕农与佃农都分不清, 就像他们不会不知道一亩地打不出十万斤粮食的荒唐是一样。这两个概念是有严格区分的,租与不租怎么会一样呢?这是一个无须解释的问题。真 正的问题在于中共邪党要行骗实在是没有理由了,才会干这种掩耳盗铃的丑事。

第四,中国古代社会的主要矛 盾是官府与民众的矛盾。黄敏兰在《评农战史专题中的严重失实现象》(《史学理论研究》,1995年第4 期)中明确指出:“中国古代社会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与欧洲中世纪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完 全不相同。社会的基本矛盾并不是能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的,不能用单纯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来解释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的社会基本 结构,是以权力为核心的等级制,与财产占有、经济行为和阶级属性都没有直接的关系。法律明确规定了等级间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包括了政 治、经济、司法、日常生活等几乎社会生活的所有组成部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矛盾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而是皇 帝、官僚集团与该集团以外的全体社会成员的矛盾。其中庶民地主与官僚地主的矛盾是不容忽视的。庶民地主具有双重性。他们一方面在经济上剥 削农民,另一方面又受官僚地主的剥夺和欺压。庶民地主受官僚剥夺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他们自己对农民的剥削,同时官僚地主对庶民地主的剥夺的 程度也大大超过了对一般农民的剥夺。

孟祥才肯定了黄敏兰的观点。 在《如何认识中国农战史研究中的“失实”问题》(《泰安师专学报》,1998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中国古代大量的史料表明,中国封 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封建国家同它的赋税和徭役的征课对像之间的矛盾。这个征课对象的主体应是自耕农与半自耕农,其中当然也包括不享有免赋 免役特权的一般地主。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并不像农民与封建国家的矛盾那么尖锐。在中国历史上,完全因地租剥削过重而引起的佃农 大起义还不多见。倒是自耕农因受不了封建国家过重的赋役征课而自动举家投献地主作佃农的情况多有记载。东汉时期,黄巾起义的队伍基本上是 自耕农和半自耕农,而在豪族地主田庄上的佃客等反而跟着他们的主人参加镇压农民军的活动。这说明,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特别是与他们的剥 削对像之间的矛盾虽然是封建社会的重要矛盾之一,但与农民阶级同封建国家的矛盾相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居次要地位。

王亚南则明确指出:“我认定 ‘官逼民反’的官,不当理解为某个或某些特别的官吏,而是整个官僚统治。”刘泽华、王连升在《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及其在经济发展 中的作用》(《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君主专制国家征收大量的赋税、 徭役是社会动荡不安的主要原因。

过去很长时间以“租佃关系决 定论”、“土地兼并危机论”和“农民—地主斗争论”为核心的“农民战争史”研究,是很成问题的。今天我们应该看到:传统中国社会危机的根 源,不在于“土地私有制”导致的矛盾,而在于大共同体本位的专制制度造成的“官逼民反”。与西欧“农民战争”性质近似的“佃变”现象虽然 存在,但大规模民变,无论是“土寇”还是“流寇”,都与我国集权制官僚帝国的专制制度下难解的官民矛盾极度相关,而与民间社会内部矛盾之 相关度极小。(网文《历次农民起义其实都是专制朝廷和民间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万何)

还有学者从王朝末期的农民起 事的角度分析古代社会的矛盾构成。秦晖认为,几乎所有朝代都有农民暴动,起因主要是两点,一是自然灾害,二是徭役过重。前者造成流民出 现,后者是被逼上梁山。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统治阶级的管理效率和腐败程度。出现灾害后,官员克扣赈灾粮款,流民自然揭竿而起。唐、明两朝 最典型。这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矛盾冲突不能完全等同于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如果按马克思观点生搬硬套,就会出现一个悖论。比如李自成为代表 的农民阶级既然获得了阶级斗争的胜利,为什么不改变政权性质,让农民当家作主?资产阶级一旦获得阶级斗争胜利就建立资产阶级政权,无产阶 级也如此,封建阶级也如此,他们都建立了各自的阶级政权,农民是怎么回事?所以把农民暴动拔高到阶级斗争的层面上很牵强。另外从改朝换代 的事实分析,也不能说明农民与统治阶级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商周秦汉唐元明清,八个统一朝代以及无数的割据分治朝代,几个是农民 推翻的?充其量是秦、明两朝,元朝是民族问题。绝大多数的政权更迭基本是两种性质,要么是地方割据,造成中国分裂,要么是宫廷政变。这些 事实都说明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与统治阶级矛盾都不是中国最突出的矛盾。

“传统时代中国的基本矛盾不 是地主和佃户的矛盾,而是官府和平民的矛盾……这才能够解释为什么中国大规模农民战争那么多,而且这些农民一旦造反,他们往往不是冲着地 主,而是冲着官府,甚至是冲着朝廷……一般佃户和地主如果发生矛盾,佃户是不会提出要推翻朝廷那种愿望的。”秦晖证明这个看法的主要证据 是,黄巢、王小波都是小贩,老百姓欢迎李自成义军的口号是“不纳粮”而不是“不纳租”。(《历史与现实中的农民土地问题》,中国乡村发现 网 ,2010-7-17) 

秦晖曾经把秦以后农民起事的 原因归纳为六个方面:1.官府滥用民力,横征暴敛;2.官府实行严厉的经济垄断,比如茶叶专卖、海禁等政策,中国古代凡是经济利益比较好的项目都是由国 家垄断;3.官府进行严厉的户口控制,一种是百姓想要迁徙却被限制, 另一种是百姓不想迁徙却被官府强行迁徙到偏远地区去垦荒;4.官府吏 治腐败,法外敲诈。所谓的法外敲诈指的是,中国古代官员的俸禄普遍不高,所以他们想方设法地私自给百姓摊派,巧取豪夺,所谓“头税轻,二 税重,集资摊派无底洞”;5.官府和民间对组织资源的争夺。宗教等组 织提供了一种民间结社的形式,官府是不允许民间结社这种现象存在的,所以官民之间会发生冲突;6.天灾与外患等非社会因素。

因此,中国古代农民起义的根 本原因还是在于四个字——官逼民反。中性地来说,这是专制朝廷和民间社会矛盾的反映,而不是所谓的农民阶级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 (网文《历次农民起义其实都是专制朝廷和民间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万何)

三、结语

关于所谓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问题,本文基本是对学术界相关论述的汇聚,因此,在文章的最后,继续引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王凌先生的博文作结:“我可是哪怕只一个人, 也要站起来说:咱不怕批评。不在乎威胁,也不‘仗势’去对付什么人。既不怕批评,也不怕戴高帽,什么给‘地主阶级翻案’之类,爱怎么说就 怎么说好了。”(《批评与反批评》,高王凌的日志,网易博客)

“这一次的帽子是‘替剥削阶 级翻案’,中国古代有无‘阶级’尚可商榷,姑可不论;什么是‘剥削’?‘收租’就是剥削?还是‘取息’就是剥削?现在哪个不收、不取?有 这样的合理的经济秩序吗?只怕批评者于此是陷于‘无名’,而不自知了。再说,天下就能没有‘穷人’、‘富人’了(佛家首先不能承认这 点)?能让每一个工薪阶层都买得起房子(美国即因此惹来金融风暴)?这,不是‘蛊惑人心’吗(在我研究的乾隆皇帝看来)。吾祖籍平西,祖 父为前清同治间人,二十余岁,尚为雇农。我插队农村前任支书,每天给地主挑二担水,即算交租,临了还得到一双鞋。那些地主无权无势,跟官 府没有一点关系,不过是乡间的一土老财而已。这些事实,都与教科书所说相去甚远。”……(《我为什么挺身而出》)

“最后我想说的是,现在一些 读者,中‘阶级斗争理论’之毒太深,‘深入骨髓’,而不自知。历史上的中国,问题固然不少,但哪里是什么‘阶级社会’呢?”

“在我的博客中,有批评者骂 地主为‘畜生’,并且不止一次的骂。就算他是累世的贫农,也不知对地主的仇,怎么有这么深。”(《对地主的种族灭绝罪》)

“总之,所谓‘地主—农民关 系’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问题,因此高某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韪’,挺身而出,就是‘招骂’,也在所不辞了。”(《我为什么挺身而出》)

2012年5月26日

相关新闻
读《庄子》诗歌(11)真言
拂尘寻真:日本促成了中共的诞生
还学文:王国维自沉与党文化
善言:天意频现 今又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