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贩卖食人鱼电鳗 高市开罚5万

人气: 2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20日电)高雄市农业局动物保护处今天依动物保护法开出新台币5万元的罚款,裁罚违法展售食人鱼和电鳗业者并没入危险动物和安置。

高雄市农业局说,电鳗和食人鱼都具有危险性,担心流入市面或入侵本土生态,危及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才会依法重罚。

农业局说,有民众在6月间向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转知,凤山区有水族馆展售1只食人鱼和3只电鳗,经访查取得照片并请国立中山大学协助查证无误,才在今天对业者开罚并没入。

资料显示,这两种生物在南美洲原栖地是自然生态重要的一环,但是食人鱼疯狂的食肉欲望以及电鳗瞬间释放出来的高压电量会对人与动物造成极大的危险。

动物保护处指出,查获的黑紫罗兰食人鱼(Serrasalmus rhombeus),电鳗(Electrophorus electricus)都是农委会公告的指定禁止饲养、输入或输出的动物。

动保处说,农委会禁止饲养和输出入的公告已12年,不容业者以不知道卸责,更不应该以“虎鱼”之名蒙混展示或贩卖。

动物保护处表示,对违法业者开罚并没入动物是希望产生警惕作用,也呼吁民众提高警觉不要饲养危险动物。

动物保护处说,很多人以饲养奇珍异兽为时尚,但是有些外表看似温驯的动物,实际上有野性;人为饲养动物未必是爱护,反而是迫害,也提醒民众留意,以免造成外来动物入侵产生的生态浩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