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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企业顾劳工是社会责任

薪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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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25日电)立法院预算中心指出,应检讨企业薪资结构及分配合理性;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说,企业照顾劳工是履行社会责任第一步。

立法院预算中心102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整体评估报告出炉,报告指出,国内薪资水准长期未明显增长,并远低于邻近国家,广大受薪阶级经济困顿,企业主、大股东及管理高层所得却很高,应检讨企业薪资结构及分配合理性。

报告提及,民国100年工业及服务业初任人员平均月薪资新台币2万4655元,95年为2万3841元,5年来接近停滞。受雇人员报酬占GDP(国内生产毛额)比率,99年是44.65%,比10年前的48.04%还低,受雇人员没合理分享经济成长果实,加上最近物价涨,民众实质薪资所得负成长。

劳委会发布新闻稿表示,企业应承担对员工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保护劳工合法权益、职业健康、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节约资源等。

劳委会说,台湾证券交易所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司治理专区的“董监酬金相关资讯”项下,新增公布每年度上市公司申报董事及监察人酬金支领情形,用意就在促使董、监事酬劳合理化,达到有效监督组织活动及运作,并得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高度目标。

此外,预算中心报告指出,政府预测经济数据应以保守为宜,并提早因应;另政府为振兴经济景气,先后提出多项政策,但内容繁杂且多属既有业务,没聚焦重点项目并积极落实,恐怕无法有效改善日益艰困的经济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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