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剑锋】陈庆霞事件的根源就是把人民当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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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8日讯】近日,发生在黑龙江省伊春市的陈庆霞事件引起全国关注。44岁的伊春女子陈庆霞因对丈夫(患有精神障碍)被无理劳教不满,一再上访,不仅屡遭堵访截访、拘留,更是在2007年初带着12岁孩子、90高龄的婆婆去京城上访时,自己被截访,致孩子失踪至今未见下落,回来后先被拘留后被劳教18个月;劳教期满则又被投进“太平间”三年,被人日夜监视,摄像头高悬,手机被监听屏蔽,失去人身自由,下身瘫痪……

陈庆霞事件虽说与一般的上访事件大体相同,但仍有它的许多“特别”之处,值得特别关注。

一是她上访的原因。事情起因是:2003年6月1日,其丈夫“因破坏‘非典’检查站栏杆”,被当地政府拘留15天,接着再劳教21个月。而她丈夫患有精神疾病住过院,医学诊断书上证明属于“限制责任能力”。对精神类患者进行劳教,不知政府是出于何种考量?此其一;

其二,究竟“破坏‘非典’检查站栏杆”是怎样的“破坏法”?属于一种什么理由、什么罪名?这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二是为什么在舆论曝光后,当地政府仍然口口声声将陈庆霞的一连串遭遇,比如关太平间三年说成是“人文关怀”?谁让它“胆量”这么大?

三是陈庆霞12岁孩子失踪究竟是谁之责?政府这些年都为此做过什么努力,比如寻找孩子之类?

四是陈庆霞到底是怎么瘫痪的?上访时还好好的能走的大活人,为何出来时就不能行走了?

有人怀疑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是否屏蔽手机、是否监视、是否陈是一个蛮不讲理的钉子户、是否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净讲假话要挟政府,还有人说孩子失踪不是政府的过错……。关于被打被刑讯逼供,政府就曾以“无法取证”为由推脱责任。

政府的任何表白,以及为政府所作的辩护其实都是徒劳的。因为类似陈庆霞这样的遭遇,在以维稳为导向的中国,在血腥的劳教制度面前实在是普遍不能再普遍了。一个弱女子,面对强权强势武装到牙齿的地方流氓,结局我们连想都不用想。

我们以前经历过浙江“一元劳教案”(警方以在京城坐公交车未交一元钱票的理由,将访民劳教1年);经历过河南计生干部在北京被误当作上访而遣送、遗弃道路上的可笑事件;经历过兰州母亲因上北京看望念研究生儿子而被警方以“去京城上访”为由拘留劳教,也经历过深圳联防队员强奸打工女子而丈夫只能在相隔几米远隔壁忍气吞声……,再往前……再往前……,说起来让人心酸掉泪。

是什么样的社会才会如此?才会让中国人如此悲惨无助?这个问题应该到了深度思索并加以彻底解决的时候了。在今天,强调老百姓为什么上访、为什么政府偏要堵访截访、为什么政府不去回应百姓呼声、不履行职责、不解决访民提出的简单问题和要求,还是重复这些,已经显得毫无意义了。甚至,包括现在议论的所谓取消或者改革劳教制度,在一个又一个严酷的黑暗现实面前,也都变得苍白无力了。

可以想象得出,伊春政府现在肯定是“高度重视”了,一些替罪羊又该倒霉了。陈庆霞的情况将会在短时间内迅速解决,物质上、生活上的要求也几乎会全部兑现,因上访丢失的孩子恐怕政府也得出面找寻,所有的善后工作都会加紧进行中。

但是,这种情形的出现,绝非当地政府的本意,更不是其的主动作为,是舆论沸腾、上级压力被迫的结果。真的是出自于“人文关怀”,执政为民,那早就做了,用不着等到今天几乎官逼民反民怨沸腾。

陈庆霞事件再明白不过地告诉我们,劳教制度的黑暗。但这远远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因为,即使改革了或取消了劳教,政法委降级甚或取消,党和政府总不能不维稳、不搞社会管理吧?总不能不对社会进行“共产党式”统治吧?对象依然还得是中国人民!

“丢孩子让我和政府彻底决裂”!陈庆霞的话也许包含怨恨,但却是她10年上访维权不停地与政府打交道,屡遭政府迫害而发出的肺腑之言。

最后,我们用两句话结束全文。一是“哀莫大于心死”;二是“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决裂某种东西虽然很难,但苦难的中国人民必须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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