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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以房养老3月试办 押千万房月领逾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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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内政部27日宣布,以房养老方案3月起上路,试办期间至106年底止,试办人数最多100人。只要年满65岁以上,且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长者,可将名下的房子抵押给政府,房屋现值不得超过中低收入户的标准,政府再依照房子市价,每个月拨付养老金,直到身亡,但如果要结婚或终止契约,老人家得将已经领取的钱,还给政府。

内政部试办房养老计划,让符合资格的长者,将房子抵押给政府,政府再按长者性别、年龄及其不动产估价结果,试算出长辈每月可领取金额的精算表。

各县市中低收入户不动产公告现值审查上限,台北市是776万元,新北市是525万元,其他地区都低于500万元。

内政部长李鸿源表示,以房养老逆向抵押制采年金制,将房产逆抵押给政府,内政部以余命、房产价格等估算后,按月发给老人,给付终身,但老人过世后房产归政府所有。要中止契约也一样,得先把之前领的钱,还给政府。

至于每个月能拿多少钱,他说,依照男女性别的平均余命和不动产市价计算,每个月给付金额逐年增加1%,可以领到过世为止。

李鸿源指出,由于女性平均余命较男性长,在年龄相同及不动产价值相同的情况下,男性给付金额较女性为高。李鸿源举例,同是70岁的老人,不动产估价现值皆为1,000万元,男性老人每月可领取3万4,800元,女性老人则每月领取金额为3万300元。

李鸿源说,透过以房养老制度,老人仍可继续住在自己的住宅,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并让老人每月有固定的生活费用。台湾考量对老人的照顾政府责无旁贷,采“终身给付制”,由代办银行按月拨入老人账户,直到老人终老为止。因应通货膨胀每月给付金额也以逐年递增1%方式精算,维护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内政部将于3、4月间,先行举办分区说明会,并印制宣导单张,向各县市政府、老人福利团体、社区照顾关怀据点、长青学苑的长辈详细说明。同时将于近期公告正式受理时间及申请方式,预计今年5~7月受理申请。◇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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