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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明师高徒计划 调解机制有漏 劳团吁纳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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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劳动部推出“明师高徒计划”迈入第3年,该计划初衷乃是希望给非在学的未就业青年,提供更为弹性、个别、长期的学徒制职业训练模式,并促进青年就业,该计划原本立意良善,但未料至今却变了调。学徒Apple于13日指控该计划缺乏争议调解机制,她每月工作时数多达210~230小时,期间工时不仅未照学徒训练契约约定,还遭无故退训,权益毫无保障。

台湾青年劳动九五联盟收到学徒Apple(化名)投诉表示,今(2015)年5月初接受台中市工业总会转介至金工师傅当学徒一年。但负责的蔡师傅要求她提前15天上工,每天从中午12时工作到晚上10时,中间只休息半小时,月休4天,每月工作时数多达210~230小时,每月只获得1万元的训练津贴。不仅如此,蔡师傅未明确表达她有任何不适任处,却以通讯软体Line告知她训练计划提前结束,以她学习态度不佳要求退训。

台湾青年九五联盟理事长周于萱指出,劳动力发展署应追究台中市工业总会承办业务的相关疏失及伪造文书的问题,并应全面检讨明师高徒计划,建立解决争议机制,并让双方关系回归《劳基法》。

对此,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表示,“明师高徒计划”训练期间师徒双方是属于训练关系,非雇用关系,并依双方签订之训练契约施训,并无《劳基法》的适用,之前在访视该个案时并未接获个案陈情权益受损,目前已展开调查,并将依实际参训天数核发徒弟训练津贴。若师傅确有疏失将立即废止其资格,若涉及承办单位造假或违失,则依法进行相关处置。◇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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